《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簡稱《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菲格雷斯5日說,鑒於越來越多國家計畫今年批准《巴黎協定》,她預計這份全球氣候協議可能在2017年就會生效。
據新華社6日消息,菲格雷斯當天在柏林參加德國政府組織的“彼得斯堡氣候對話”非正式部長級會議時做上述表示。她說,《巴黎協定》2017年生效比原先設想提早了三年,這表明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中的合作精神依然在延續。
按照規定,《巴黎協定》將在至少55個《公約》締約方(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全球總排放量至少約55%)交存其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書之日後第30天起生效。
目前有19個締約方完成了這一程式。包括中國、美國在內的一些締約方已表示將在今年年底之前加入《巴黎協定》。其中,中國將在今年9月二十國集團杭州峰會前完成參加協定的國內法律程式。
德國總理默克爾5日在“彼得斯堡氣候對話”會議上宣佈,德國將在今年11月馬拉喀什氣候變化大會召開前批准《巴黎協定》。不過,按照歐盟要求,德國需等歐盟所有成員國都完成國內批准程式後才能與他們一同將批准文書交存聯合國。目前已完成國內批准程式的歐盟成員國只有匈牙利和法國。
德國環境部長亨德里克斯說,她預計歐盟的批准程式將在明年完成。“否則,等到《巴黎協定》締約方開會時,歐盟只能作為‘客人’參加”。
去年12月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巴黎協定》,這是《公約》下繼《京都議定書》後第二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了安排。今年4月22日,《巴黎協定》在聯合國總部開放簽署,當天就有175個國家簽署了這一協定。但一些國家還需要經過國內程式才能加入該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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