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世貿組織:歐盟對阿根廷生物柴油的反傾銷措施部分違規

日内瓦
2016-03-3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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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貿易組織29日發佈專家組報告,判定歐盟對阿根廷生產的生物柴油徵收反傾銷稅的部分做法,違反了世貿組織的相關規定。

報告指出,歐盟在之前進行反傾銷調查過程中,以阿根廷國內生產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料--大豆價格存在扭曲、明顯低於國際市場價格為由,拒絕使用阿根廷本國大豆價格而使用"國際價格"來計算阿根廷生物柴油生產成本的做法,不符合世貿組織《反傾銷協定》中的有關規定。 專家組同時認為,歐盟並沒有依據世貿組織的相關規定,合理計算阿根廷生物柴油的傾銷幅度,從而決定所應對其徵收的反傾銷稅稅額。但專家組駁回了阿根廷關於歐盟《反傾銷基本條例》本身違反世貿組織《反傾銷協定》的指控。

歐盟反傾銷委員會2013年10月以多數票通過對阿根廷和印尼產生物柴油徵收反傾銷稅的決定,理由是兩國均"以低於成本或市場價格向歐盟出口生物柴油",其中對阿根廷徵收的稅率為22%至26%,稅額約為每噸300美元到340美元之間。

歐盟是阿根廷生物柴油最重要的出口市場,2012年阿根廷生物柴油出口總量的90%都進入了歐盟市場。面對本國產業可能面臨的嚴重衝擊,阿根廷於2013年12月向世貿組織起訴歐盟的相關反傾銷措施和調查違規。

一位元熟悉世貿組織法律法規的專業人士對新華社記者表示,這是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框架下,世貿組織成員首次對歐盟反傾銷法中有關"成本調整"這一做法發起的挑戰,而目前阿根廷已經取得了初步勝利;同時,專家組對於《反傾銷協定》部分條款的解釋澄清、對於規範反傾銷調查機關的調查行為,以及防止世貿組織成員濫用反傾銷措施具有重要意義。

他認為,本案的判決對中國未來開展國際貿易也具有長遠意義。因為,如果專家組肯定了歐盟"成本調整"的做法,今年12月11日之後,歐盟即使承認了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仍可以"特殊市場情形"為藉口,使用外部參考價格,讓替代國標準"借屍還魂";而專家組裁決阿根廷勝訴,作為一個重要判例,可以提前替中國堵上這個規則漏洞。不過,他同時表示,目前專家組的裁決並非終審裁決,歐盟下一步仍可能對此判決結果提出上訴,而最終的裁決則需等待世貿組織上訴機構報告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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