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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四國"表明對巴黎氣候協議的立場

巴黎
2015-12-0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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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部長級談判8日進入第二天,中國和巴西、印度、南非組成的"基礎四國"當天發表聯合聲明,支持大會達成一份全面、均衡、有雄心且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變化協議,要求發達國家履行法律義務,兌現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應對氣候變化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等方面支持的承諾,並在2020年後加大支持力度。

聲明說,"基礎四國"在與其他締約方的溝通當中始終本著建設性、積極合作的精神和靈活的態度,呼籲與會各方為談判走向成功顯示出必要的靈活性,努力消除分歧,爭取按時通過一份清晰、簡潔、具有連貫性的協定法律文本。 聲明強調,談判中的巴黎協議應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之下,遵循《公約》及其條款制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各自能力"等原則,旨在加強《公約》的有效實施。

"基礎四國"認為,"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不會削弱各方應對氣候變化的努力,反而能為提高全球氣候行動的效力鋪平道路。 "基礎四國"敦促發達國家承諾並實施具有雄心、涉及整個經濟體系、絕對量化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並在2020年以後,在每年1000億美元的基礎之上逐步切實提高對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支持。 此外,"基礎四國"希望巴黎協議承認"適應"氣候變化是一項全球責任,主張將有關"適應"氣候變化的條款寫入協議並平衡有關"減排"和"適應"的內容。

"基礎四國"還支援建立針對《公約》和協定目標落實進展的盤點機制,定期對各國減排、適應和落實情況進行全面評估。 當日,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別代表解振華,巴西環境部長特謝拉,印度環境、森林和氣候變化部長賈瓦德卡爾以及南非環境事務部長莫萊瓦共同舉行了新聞發佈會。

談到目前協定談判的進展情況,解振華表示,與會各國代表團都致力於為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的成功做出有建設性的努力,並表現出很強的政治意願,相信在各方的積極合作之下,能夠最終達成一份全面、均衡、有力度、有法律約束力、適用于各方的巴黎協議。

2009年,中國、巴西、印度和南非這4個發展中國家在北京召開會議,協調在應對氣候變化事務當中的整體立場。四國在此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及相關談判中發揮重要作用,被國際社會根據四國英文名首字母的組合稱作"基礎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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