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三部門: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中國證券網
2023-12-11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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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工業和資訊化部消息,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現就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24年1月1日起,申請進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減免稅目錄》)的車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見附件)。其中,換電模式車型還需提供滿足GB/T 40032《電動汽車換電安全要求》等標準要求的協力廠商檢測報告,以及生產企業保障換電服務的證明材料。企業自建換電站的,需提供換電站設計圖紙和所有權證明;委託換電服務的,需提供車型、換電站匹配證明、雙方合作協定等材料。

  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為過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進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免稅目錄》)且仍有效的車型將自動轉入《減免稅目錄》。相關車型要及時上傳減免稅標識、換電模式標識,換電模式車型、燃料電池車型等按本公告要求補充相應佐證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本公告技術要求的車型將從《減免稅目錄》中撤銷。

  三、2024年6月1日起,《關於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關於調整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和資訊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3號)中的技術要求廢止。

  四、企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制,強化產品品質保障能力,確保新能源汽車使用安全。要提升監測平臺效能,做好風險預警提醒,及時上報車輛事故報告。對於發生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視情節輕重取消車型減免稅資格或暫停新車型申報《減免稅目錄》。

  《關於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解讀

  2023年12月11日,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以下簡稱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和資訊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 2023年第32號,以下簡稱《技術要求公告》),明確了享受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為了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技術要求公告》,工業和資訊化部裝備工業一司負責同志對《技術要求公告》進行瞭解讀。

  問:《技術要求公告》的制定背景是什麼?

  答:我國自2014年9月開始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並分別於2017年、2021年、2022年三次延期,現行政策將於2023年底到期。該政策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協同,為快速培育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帶動產業發展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當前,新能源汽車成本與傳統燃油汽車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購置補貼政策已於2022年底退出,繼續實施減免車輛購置稅政策對穩定和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十分必要。

  2017年以來,除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車型在2021年因為測試標準更新調整相關技術參數外,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產品技術要求並未進行調整。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產銷規模快速擴大,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商用車單位載品質能量消耗量等技術水準明顯提升。為適應產業發展實際,引導企業繼續提升產品品質和性能,促進產業高品質發展,亟需調整和優化技術要求。

  問:《技術要求公告》制定過程中,主要開展了哪些工作?

  答:為保障《技術要求公告》有關要求科學合理,我們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調查研究。對新能源汽車技術發展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梳理國家標準、測試方法、技術水準現狀,分析未來發展趨勢,研究提出技術指標和門檻條件要求。二是充分徵求意見。多次召開座談會聽取企業、行業專家、政府部門意見,就技術條件、實施要求等內容進行充分溝通。三是專題會議研究。三部門多次召開會議,就有關問題、意見進行專題研究,力求政策要求科學合理。此外,還完成了政策公平競爭審查、與宏觀政策一致性評估等工作。

  問:《技術要求公告》修改了哪些內容?

  答:一是適當提高了現有技術指標要求。綜合考慮技術進步和未來發展等情況,《技術要求公告》提高了整車能耗、續駛里程、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等現有技術指標要求。燃料電池汽車方面,結合燃料電池汽車示範工作進展,優化了燃料電池汽車純氫續駛里程、系統額定功率、系統額定功率與驅動電機額定功率之比等指標要求,補充了燃料電池啟動溫度、燃料電池電堆額定功率密度、系統額定功率密度等指標要求。二是新增低溫里程衰減技術指標要求。為引導行業企業持續提升新能源汽車產品耐低溫性能,《技術要求公告》提出,對按照GB/T 18386.1《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 第1部分:輕型汽車》中“附錄A”進行檢測的純電動乘用車和N1類純電動貨車,低溫里程衰減率不超過35%的,電池系統能量密度可放寬至95Wh/kg,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要求可放寬至120km。三是明確了換電模式車型相關要求。換電模式在降低購車成本、消除里程焦慮、提升安全水準方面有一定優勢。為支援換電模式創新發展,結合行業發展和標準實施情況,《技術要求公告》明確,相關車型需滿足GB/T 40032《電動汽車換電安全要求》標準。同時,為保證真換電、能使用,要求申報企業提供保障換電服務的證明材料。

  問:對於《技術要求公告》實施,行業企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為保障政策平穩過渡實施,特別提醒行業企業注意時間節點和執行要求,避免給產品生產和終端銷售造成影響。

  (一)注意時間節點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新申請進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減免稅目錄》)的車型,需滿足本《技術要求公告》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進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仍有效的車型,將自動轉入《減免稅目錄》,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間仍可享受車購稅減免政策。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本《技術要求公告》的車型將從《減免稅目錄》中予以撤銷。相關車型需在過渡期內完成政策切換符合性相關工作。

  (二)及時補傳歷史車型材料。轉入《減免稅目錄》的歷史車型,需及時補傳“減免稅”“換電模式”標識,其中換電模式車型還需提供滿足GB/T 40032《電動汽車換電安全要求》等標準的協力廠商檢測報告,以及換電服務保障等證明材料。稅務部門依據相關標識辦理減免稅手續。

  問:《技術要求公告》預計對行業發展帶來什麼影響?

  答:《技術要求公告》保持主體框架基本穩定,調整的指標充分參考已經實施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雙積分、燃料電池汽車示範應用等政策,同時預留了過渡期。行業企業對新政策要求有充分預期。

  從行業影響來看,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有利於穩定汽車市場。新能源汽車成本較傳統汽車還有一定差距,通過消費端減免稅政策支持,保持技術條件要求基本穩定,有助於引導企業預期,穩定和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從2023年上半年情況看,約90%以上的車型能夠符合新的要求。二是有利於引導技術進步。《技術要求公告》綜合考慮技術進步、標準更新等情況,對已經廣泛應用的成熟技術適度提高要求,對低溫衰減、換電等新技術新模式給予傾斜支援,有利於提升產品技術水準和促進模式創新。三是有利於引導節能消費。近年來車輛平均整備品質快速增長,給實現行業能耗目標帶來較大壓力。《技術要求公告》適度加嚴了電耗和油耗(插電式混合動力)要求,進一步引導節能消費。四是有利於引導企業保障產品安全。《技術要求公告》明確產品品質保障、平臺建設等安全管理相關要求,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車型及時予以管控,有利於引導企業確保新能源汽車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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