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7日電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指出,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全面摸清自建房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等基本情況。建立整治台賬,實行銷號管理。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實施分類整治,確保整改到位。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要立即採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堅決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
《工作方案》要求,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加強日常檢查,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發現機制。清查整治違法行為,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強化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體檢、房屋養老金和房屋品質保險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加強地方性法規建設,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工作方案》指出,成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部際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實施專項整治工作。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安排專門資金,確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管三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落實行業監管範圍內自建房的安全監管責任,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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