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8日電 記者8日從教育部瞭解到,為完善教師資格准入辦法,吸引優秀人才到中小學任教,教育部日前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對免試認定範圍、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等作出明確規定。
實施方案明確,招收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的高等學校從2021年起,可參加免試認定改革。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應根據培養目標分類對本校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範生開展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屆及以後年份畢業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考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部分或全部科目。
方案要求,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根據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包含培養過程性考核和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
方案提出,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要嚴把人才培養品質關,對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由校長簽發《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並加蓋學校公章。《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有效期3年,內容包含思想品德及師德情況、任教學段和任教科目、有效期起止時間等,由教育部統一制定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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