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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甯:香港已告別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

新華社,香港
2020-07-0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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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香港7月8日電(記者劉明洋)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香港中聯辦主任、香港特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甯8日表示,香港國安法公佈實施,開啟了香港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目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已基本形成,今天的香港已經告別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

駱惠寧當日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揭牌儀式上致辭。他說,近日來,特區國安委、特區政府律政司和警務處國安專責部門依法成立並展開工作,行政長官開始依法指定國安案件的審理法官,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公佈生效。駐港國安公署的成立,落實了香港國安法關於中央政府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的規定。所有這些,標誌著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已基本形成。

駱惠寧指出,設立駐港國安公署,是中央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根本責任的重大舉措。國家安全本屬中央事權,中央有權力也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維護國家安全。基於對香港特區的充分信任,中央授權特區管轄絕大部分案件。中央之所以保留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安案件的管轄權,旨在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守住底線。

駱惠寧表示,最近,駐港國安公署成為香港社會關注的焦點。廣大愛國愛港人士拍手稱快,一些別有用心的反中亂港分子則竭力對公署進行汙名攻擊,並伺機抹黑內地司法制度和法治狀況,企圖令市民產生不必要的疑慮和恐慌。

"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大家,中國內地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治環境,中國`司法程式品質`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許多在華外國人都認為中國是最能給人安全感的國家。"駱惠寧說。

駱惠寧表示,駐港國安公署作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在香港定會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接受監督,不會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她是"香港安全的使者",也是"國家安全的守門人"。

駱惠寧強調,今天的香港已經告別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他相信,有香港國安法保駕護航,有駐港國安公署和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攜手努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一定能夠得到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一定能夠不變形、不走樣,不斷煥發新的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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