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兩部委力推園區環境污染協力廠商治理 第三輪工業環保市場啟動

中国证券网
2019-07-2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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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于祥明 李苑)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的《關於深入推進園區環境污染協力廠商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浮出水面。分析人士表示,工業安全事故倒逼工業環保協力廠商治理提速,通知的出臺,預示著我國第三輪工業環保市場將隨之啟動。

《通知》明確,為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範圍內的園區推行協力廠商治理。其中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點在鋼鐵、冶金、建材、電鍍等園區開展協力廠商治理,長江經濟帶重點在化工、印染等園區開展協力廠商治理,粵港澳大灣區重點在電鍍、印染等園區開展協力廠商治理。

環汙協力廠商治理“大升級”

此次《通知》明確提出了協力廠商治理的4項主要任務包括,培育協力廠商治理新模式、規範合作關係、推動協力廠商治理資訊公開、探索實施限期協力廠商治理等。

其中,在培育協力廠商治理新模式方面,《通知》明確提出,園區依法委託協力廠商開展治理服務,提供包括環境污染問題診斷、系統解決方案,污水和固體廢棄物集中處理處置、煙氣治理、污染物排放監測以及監管資訊平臺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

在規範合作關係方面,《通知》要求,園區或排汙單位與協力廠商治理企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採用招標或競爭性談判方式,確定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相應能力的協力廠商治理企業開展環境污染治理;明確委託事項、治理邊界、責任義務、相互監督制約措施及雙方履行責任所需條件,並設立違約責任追究、仲裁調解及賠償補償機制。

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環保產業研究室主任趙雲皓在接受上證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出臺的園區環境污染協力廠商治理是之前政策上的一個延續,目的在於解決園區突出環境問題的同時,培育環境綜合治理的企業,推廣環境污染治理技術,提升治理水準和能力。

“對於綜合和行業(印染等)園區來說,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參加試點,爭取獲得預算內財政支持,以及相應的稅收減免優惠。” 趙雲皓說。

稅收等支持政策“力挺”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司長任樹本此前也表示,環境污染治理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各界的智慧共謀協力廠商治理良方並給予政策“護航”。

據透露,相關部門將建立履約保障機制,並落實協力廠商治理的相關規定,包括在各地切實落實好稅收優惠政策、完善汙水處理政策、優先支持協力廠商治理企業發行綠色債券等。

對此,《通知》也在政策支持方面給予明確。即,按照給予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協力廠商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園區和協力廠商治理企業給予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

《通知》指出,園區開展協力廠商治理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應符合以下條件,即園區環境污染治理有明確的目標和規劃,已在協力廠商治理方面進行了初步探索,具備開展深入推進的工作基礎;園區申報的專案前期工作落實,配套條件較好,專案已開工或者能夠確保按時開工建設;園區近五年未出現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群體事件。

“《通知》的出臺,對協力廠商治理行業有推動作用,且有助於行業進一步規範發展,但並非單純拼資金。”浙江省律協環資委主任陳國強對上證報記者表示,在一系列政策扶持之下,類似園區環保管家這類業務會進一步紅火,對技術、綜合管理能力強的企業更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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