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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吉林市政協原主席崔振吉被“雙開”

新华网
2019-06-0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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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6月4日電(記者高楠)記者從吉林省紀委監委瞭解到,日前,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崔振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在吉林省紀委監委公佈的近800字通報中,值得注意的是,崔振吉濫用職權,干預司法、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免除其實際控制公司罰款、違規審批工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國家重大經濟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崔振吉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崔振吉充當“保護傘”的張永福涉黑案被吉林省公安機關列為十大涉黑典型案例。吉林省高度重視該起重大涉黑案件,對於該案的“打傘”問責,由吉林省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直接包案督辦。

記者從吉林省政法委瞭解到,2018年3月至12月間,吉林省公安機關成功打掉了吉林市龍潭區以張永福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抓捕張永福等犯罪嫌疑人31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資產折合人民幣3億元。

該組織自1998年起利用家族勢力為非作歹達20年之久。採取非法占地、虛構土地使用證等手段建起肉食雞養殖場,並以養殖公司為依託,招募刑滿釋解和兩勞人員,採取威脅、毆打等多種手段,為非作歹。為攫取更大經濟利益,該組織拉攏腐蝕黨政幹部為其充當保護傘,繼而變本加厲欺壓殘害百姓,稱霸一方。

吉林省掃黑辦副主任王萍介紹,張永福涉黑案件僅立案查處“保護傘”問題就達44人,其中,已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6人;涉及廳級幹部1人,處級幹部5人,科級幹部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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