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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規5月施行 社保費率1日起降低

北京
2019-04-3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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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30日電題:一批新規5月施行 社保費率1日起降低

新華社記者王茜 劉紅霞

新修訂的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加大政府資訊公開力度;5月1日起降低社保費率;三類情形進境寵物將免除隔離檢疫;加工流通環節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檢測……一批與你我有關的新規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小標題)新修訂條例加大政府資訊公開力度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條例的修訂,加大政府資訊公開力度,既在公開數量上有所提升,也在公開品質上有所優化;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於政府資訊公開的需求,體現近年來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新進展、新成果,解決實踐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條例修訂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是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明確政府資訊公開的範圍,不斷擴大主動公開。二是完善依申請公開程式,切實保障申請人及相關各方的合法權益,同時對少數申請人不當行使申請權,影響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正常開展的行為作出必要規範。三是強化便民服務要求,通過加強資訊化手段的運用提高政府資訊公開實效,切實發揮政府資訊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小標題)5月1日起降低社保費率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明確,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目前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6%的省份可降至16%。

方案提出,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實施失業保險總費率1%的省,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長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方案還提出,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各省應以本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參保人員和企業的社保繳費基數。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在一定範圍內自願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小標題)三類情形進境寵物將免除隔離檢疫

海關總署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攜帶寵物進境檢疫監管工作的公告》將於5月1日起實施。新規明確,3種情形下的寵物經現場海關檢疫合格即可放行,但每名旅客每次只可攜帶1只寵物,僅限於貓或狗。

新規實施後,攜帶入境的寵物均需提供有效的輸出國家或地區官方出具的檢疫證書和疫苗接種證書。可放行的3種情形分別是:來自19個指定國家或地區的寵物入境的,且寵物具備有效電子晶片;來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貓狗寵物,具備有效電子晶片,並提供採信實驗室出具的狂犬病抗體檢測報告;導盲犬、導聽犬、搜救犬,除了具備有效電子晶片,還需提供相應使用者證明和專業訓練證明。

不滿足上述3項條件的寵物,應當從海關總署公佈的9個具備隔離檢疫設施的口岸入境,並接受30天的隔離檢疫。

(小標題)加工流通環節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檢測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三部門發佈公告,5月1日起在加工流通環節開展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嚴防染疫生豬產品進入食品加工流通環節。

公告要求,豬肉製品加工企業、生豬產品經營者採購生豬產品應當批批查驗其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以及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結果(報告),確保購進的生豬產品不帶非洲豬瘟病毒;採購的進口生豬產品應附有合法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公告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銷售企業和餐飲企業的監督檢查,對"兩證"不全、來源不明、無法提供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合格報告的生豬產品進行重點排查,發現可疑的生豬產品及時實施抽檢,防止帶病生豬產品流入市場。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產品的溯源調查,對負有責任的養殖場、屠宰廠、豬肉製品加工企業、生豬產品經營者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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