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保轉交稅務部門已暫緩。
上證報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日前公佈的一份通知中發現,除了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兩大群體之外,參保人數較多的企業社保問題,並未被提及。
這份通知名為《關於徵收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下稱《通知》)。
上述《通知》顯示,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相關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
記者也從北京人力社保熱線12333獲悉,目前北京市徵收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的業務確實已經移交給了稅務部門,而徵收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業務暫時仍主要由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門負責。
除了北京,包括青島、山西、湖北等多地稅務機關網站也已經發佈公告,均明確了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交由稅務部門徵收,但是也均未提及企業養老保險的移交事宜。
此前,有消息稱,稅務將先徵收機關事業單位社保、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企業社保轉交稅務的工作或將暫緩,而且暫緩時間未知。從此次各地稅務局公開檔來看,企業社保轉交稅務部門暫緩的消息已獲得明確。
對於企業社保徵收暫緩移交稅務的原因,有業內人士認為,過去有些企業並未按照職工的實際工資來繳納社保,而是按照相對較低的標準繳納社保費用。而稅務部門直接掌握著企業的工資資料,社保費用征繳一旦由稅務部門來接管,企業或必須按照職工實際工資來繳納社保費用,可能明顯加大民營企業的社保壓力。
同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涉及到的人數、資料、情況繁多,前期工作未徹底完工也可能是延緩移交的原因之一。
有熟悉情況的人士認為,企業養老保險徵收職能暫緩移交,將留待有關配套政策和制度完善後,再行移交。上述舉措無疑是有關部門統籌考慮實際情況後做出的明智決策,不僅為廣大企業留下了一段適應新征管政策要求的緩衝期,同時也為企業社保徵收標準合理下調的法律程式,留下了更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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