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起,港澳臺居民已可使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報名參加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稱“中證協”)組織的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也可辦理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註冊登記。
中證協昨日公開發佈了上述資訊。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下稱《辦法》),並自2018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黨的十九大以來,在中央已經出臺多項便利港澳臺同胞在內地(大陸)發展的政策基礎上,為增進港澳臺居民福祉推出的又一項重要舉措。
據悉,作為貫徹執行《辦法》、落實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提供便利的具體舉措,中證協已作出工作安排,港澳臺居民自9月1日起,就已經可以使用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報名參加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辦理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註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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