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1月17日召開,決定擴大“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事項探索形成可複製經驗,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確定進一步支持返鄉下鄉創業的措施,啟動農村資源要素促進鄉村振興。
會議指出,進一步支持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士兵等各類人員返鄉下鄉創業,有利於促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更多人才、技術、資本等資源要素向農村彙聚,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開闢就業新管道、培育“三農”發展新動能。會議確定,在落實好近年來國務院已出臺政策基礎上,強化縣級政府主體責任,推出以下新措施:一是加大政策支持。返鄉下鄉創業人員可在創業地享受與當地勞動者同等的創業扶持政策。將首次創業、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返鄉創業農民工納入一次性創業補貼支持範圍。對回遷或購置生產設備的返鄉下鄉創業企業,有條件的地方可給予一定補貼。二是強化融資服務和場地扶持。完善創業擔保政策,將“政府+銀行+保險”融資模式推廣到返鄉下鄉創業企業。村莊建設用地整治複墾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優先用於返鄉下鄉創業。允許利用宅基地建設生產用房創辦小型加工項目。三是加強培訓服務。在農村社區推廣政務服務網上辦理、全程幫辦。實施返鄉下鄉創業培訓專項行動,使有意願的創業者都能接受一次主要由中央和省級財政補貼的創業培訓。四是實施引才回鄉工程,激勵和吸引專家學者、技能人才等回鄉服務。鼓勵工商資本參與扶持返鄉下鄉創業。五是建立創業風險防範機制,鼓勵開發相關保險產品,按規定將返鄉下鄉創業人員納入就業援助、社會保險和救助體系。使返鄉下鄉創業有後盾、能致富。
據悉,此次會議特別提出了允許利用宅基地建設生產用房創辦小型加工項目。專家表示,為了支援回鄉創業農民工創辦小型加工專案,河南等部分地區在宅基地範圍內建設生產用房的問題上開過“綠燈”,但此前並未全國推廣。建小型加工廠屬於商用,因此如果想在宅基地上建廠是將住宅用地轉為商業用地,要經過相關部門審批才行,否則就是屬於違法行為。而這一措施在體制上也將得到保障。
還有專家認為,對宅基地制度作出一些相應調整,實現價值的顯化,也是鄉村發展的自身需求。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守英表示,城鄉互動之下,由於區位條件、人文資源和自然資源稟賦各異,不同的村莊有不同的發展趨勢,有的村莊能夠轉型升級而有的村莊則會逐漸衰敗,宅基地成為制約村莊轉型升級和自然衰敗的關鍵性因素,它既能夠促進村莊轉型升級又能夠導致村莊“衰而不亡”。因此,要實現鄉村發展和村莊轉型升級,必須要求宅基地制度做出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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