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各方準備工作正在全面提速。《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目前國家確定的第一批試點已進入總結階段,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日前分別前往廣東和福建等地區開展評估調研,第二批試點也在陸續上報試點總體方案,將抓緊推進完善法規及規章體系、健全市場准入機制等改革任務。
據悉,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是指國務院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在我國境內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級政府依法採取相應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有專家表示,這意味著我國已經實行了長達30多年的審批制投資管理體制將走向終結。
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改革的首批試點是在2016年初確定的,當時決定先行在天津、上海、福建、廣東四個省市進行試點。目前這些試點已陸續進入總結階段,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還專門前往開展評估調研。而第二批試點共有11個,包括浙江和湖北等地區,目前這些地區已在陸續上報試點總體方案,未來將重點抓好相關工作,包括梳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設立的市場准入事項,及時提出調整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事項的建議,抓緊推進完善法規規章體系、健全市場准入機制等改革任務,以及開展行政許可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政府核准的投資專案目錄根據負面清單進行調整等相關工作。
在7月底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的專題工作培訓會上,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司長徐善長表示,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是一項國內外首創性的工作,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重要基礎,是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必要措施。明年要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做好準備工作非常重要。要認真研究清單邊界、清單長度、全國清單與地方實際、統一清單與專項清單、清單實施風險等方面的問題,對照目前實施的清單草案,深入抓好試點工作。
哪些內容將列入負面清單一直是業內最為關注的。據瞭解,市場准入負面清單由國務院統一制定發佈。清單包括禁止准入類和限制准入類,內容主要涉及包括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政治、國土、軍事、經濟、金融、文化、社會、科技、資訊、生態、資源等安全,以及核安全和新型領域安全等國家安全有關行業等;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佈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的有關行業等。對禁止准入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核准,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對限制准入事項,一是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決定;二是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准入條件和准入方式合規進入。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郭冠男表示,目前市場准入負面清單的定位不是用來指導產業調整的,而是為了調整政府和市場二者的關係,目的是更好地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確立企業的市場投資主體地位,以及放開政府限制。應該將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和行政審批中的管理措施一一對應起來,負面清單應包含在行政審批事項之中,而行政審批事項中涉及市場准入的條目也必須包含在負面清單目錄中。此外,市場法律法規是制定市場准入負面清單最根本的依據,而負面清單應剔除某些已過時的法律法規條文,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也需要配合其他制度,共同發揮作用。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研究員高玉偉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負面清單這一現代化的管理方式是在市場經濟體系日益完善的條件下,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和推動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大體制進步。特別是在綜合國力競爭日趨激烈的條件下,我國必須主動作為、積極回應。“打鐵還需自身硬,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將增強我國投資管理制度的彈性和競爭力,將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做好基礎性準備,也將帶動我國經濟社會管理方式和理念的全面變革。”高玉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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