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3年增值稅

中国证券网
2017-06-1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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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稅總局發文支持金融機構降成本

財政部網站13日消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佈的《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提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且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通知》所稱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範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位於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範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於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承貸主體是否屬於農戶為准。

《通知》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餘額總額在1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通知》所稱保費收入,是指原保險保費收入加上分保費收入減去分出保費後的餘額。

專家指出,對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不僅能夠有效降低貸款成本,還有利於擴大向農戶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的範圍。按照目前的規定,農戶小額貸款一般指單筆且該農戶貸款餘額總額在10萬元及以下的貸款。對於絕大多數農戶來講,這種規模的貸款就能夠解決農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大多數的資金需求,因而受益面非常廣。

過去一些金融機構在為農戶提供貸款的時候,考慮到農戶的居住很分散,而且單筆貸款的額度很小,一般就一兩萬元,有的甚至幾千元;有些農戶,特別是貧困戶居住地交通不便,所以金融機構的貸款成本很高,使得他們缺乏向農戶提供貸款的積極性。“所以,此次降稅能夠有效降低貸款成本,調動更多的金融機構為農戶服務的積極性,從而有效緩解農戶‘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上述專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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