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四部門派發“減負紅包” 全面清理取消違規仲介服務收費

中国证券网
2017-05-10 09:26

已收藏


為解決目前收費名目較多、亂收費等問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民政部日前發佈《關於清理規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表示,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清理規範工作,切實降低實體經濟運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實際負擔。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通過採取取消收費專案、降低收費標準、規範收費行為等措施,在減輕企業收費負擔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目前收費名目較多、亂收費等問題依然突出,亟需通過清理規範,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通知》表示,圍繞當前涉企收費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摸清底數、突出重點、分類規範、創新制度、部門協同、強化監管的原則,通過放開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規範一批,落實出臺的惠企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費專案,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

《通知》指出,堅決杜絕仲介機構利用政府影響違規收費,行業協會商會不得強制企業入會或違規收費。大力推進仲介服務市場化改革,有序放開競爭性服務和收費。全面建立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完善收費監管規則,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長遠、見實效的清費舉措,切實降低實體經濟運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實際負擔。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將對以企業為繳費主體的各類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清理規範,重點是行政審批前置仲介服務收費以及行業協會商會收費。

“清理規範涉企收費,不是要限制仲介發展,而是規範培育並重,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增強服務職能,使其從改革紅利的蠶食者,化身為經濟增長的推動者。”一位元業內人士對《證券日報》記者。

《通知》明確了清理規範涉企收費的四大措施:一是大幅減少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二是全面清理取消違規仲介服務收費。例如,利用電子政務平臺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需引入協力廠商電子認證服務的,不得參與電子認證服務經營或收取費用,不得強制要求企業購買協力廠商電子認證服務等;三是深入清理重點領域和環節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如清理規範金融領域收費,取消商業銀行收取的個人異地本行櫃檯取現手續費等;四是加強市場調節類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管,切實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和集中公示制度,加強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管。
相關新聞
評論區

最新評論

最新新聞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