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五大減稅政策密集落地 萬億元減負目標有望實現

中国证券网
2017-05-04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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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關於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的通知》,進一步細化了相關減稅政策。

此前,兩部委也出臺了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試點政策推至全國、物流大宗商品倉儲用地納稅減半的政策細則。

“減稅降費政策逐步推出,萬億元減負目標有望實現,為企業減負將助經濟上行。”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地區流轉稅主管合夥人胡根榮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表示,自2017年7月1日起,簡並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等貨物,稅率為11%。同時,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這是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保持企業稅負不增,整體稅負下降的重大舉措,讓企業充分感受到政府的減稅誠意。”胡根榮建議,下一步,應加快推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核定扣除的步伐,進一步規範農產品的稅收政策及征管方法,完善農產品增值稅抵扣機制。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要高度重視簡並增值稅稅率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明確責任。做好實施前的各項準備以及實施過程中的監測分析、宣傳解釋等工作,確保簡並增值稅稅率平穩、有序推進。

《關於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提出,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普華永道中國研發優惠服務主管合夥人邸占廣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上述《通知》明確了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扣除高於一般企業的加計扣除比例和適用時限,形成了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政策依據。同時,後續管理層將另行發佈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條件和管理辦法,以明確這一優惠政策的適用範圍和合規要求。

邸占廣認為,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實施更加優惠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體現了國家對科研創新的大力支持,也符合國際主要創新驅動國家研發激勵政策普遍對中小企業加大激勵力度的趨勢。這一政策針對性更突出,將對“萬眾創新”和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的積極性起到良好促進作用。

《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的通知》指出,創投企業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可享受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增加了個人天使投資人的抵扣新政。

天使投資個人在試點地區投資多個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對其中辦理註銷清算的初創科技型企業,天使投資個人對其投資額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註銷清算之日起36個月內抵扣天使投資個人轉讓其他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值得注意的是,初創科技型企業接受天使投資個人投資滿2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天使投資個人轉讓該企業股票時,按照現行限售股有關規定執行,其尚未抵扣的投資額,在稅款清算時一併計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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