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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7省份中央環保督察啟動 前兩批已問責6500多人

中国证券网
2017-04-2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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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津冀及周邊“2+26”城市大氣環境強化督察的同時,中央層級的環境保護督察開赴7個省(市)。

據環保部消息,第三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全面啟動。新組建的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24日起陸續進駐天津、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貴州,對7個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

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組長分別由蔣巨峰、楊松、李家祥、朱之鑫、賈治邦、吳新雄、馬中平擔任,副組長由環保部副部長黃潤秋、翟青、趙英民、劉華擔任。24日,第五督察組、第六督察組分別在福州、長沙召開督察動員會。

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明確建立環保督察機制。督察工作將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的形式,對省區市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開展,並下沉至部分地市級黨委政府部門。督察組組長由現職或近期退出領導崗位的省部級幹部擔任,副組長由環保部現職副部級幹部擔任。

通過督察,重點瞭解省級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在具體督察中,堅持問題導向,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重點檢查環境品質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重點督辦人民群眾反映的身邊環境問題的立行立改情況;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情況;重點瞭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情況等。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環保督察試點在河北展開。在試點督察河北省後,去年7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啟動了第一批全國督察,分別對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雲南、寧夏等8省(區)開展督察。去年11月底,第二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陝西、甘肅等7個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據統計,截至2016年11月中下旬,第一批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進行意見回饋時,共辦結環境問題舉報11871個,立案處罰2587件,拘留310人,約談2176人,問責3422人。截至2017年2月底,第二批7個督察組向7地交辦環境問題舉報15631件,立案處罰企業共6310家,拘留265人,約談4666人,問責3121人。

環保部部長陳吉甯在3月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介紹說,在已督察的16個省份,各級環保部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12.4萬餘份,罰款66.3億元。

按照中央環保督察工作安排,今年內,中央環保督察將完成全國範圍內的全覆蓋。即在第三批7個省(市)督察結束後,還將啟動對剩下8個省份的督察。這意味著,新一輪環保風暴又將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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