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農業部發佈了《關於推進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發改農經〔2016〕2574號),提出重點支持社會資本開展高標準農田、種子工程、現代漁港、農產品品質安全檢測及追溯體系、動植物保護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
據央廣網12月11日消息,《指導意見》明確,推進農業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要堅持3大原則,即政府引導,公益導向;市場運作,公平競爭;因地制宜,試點先行。
《指導意見》提出了農業PPP重點領域與路徑。在重點領域方面,包括拓寬社會資本參與現代農業建設的領域和範圍,重點支持社會資本開展高標準農田、種子工程、現代漁港、農產品品質安全檢測及追溯體系、動植物保護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規模化大型沼氣、農業資源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等專案;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現代農業示範區、農業物聯網與資訊化、農產品批發市場、旅遊休閒農業發展。
《指導意見》強調要規範專案管理。包括專案儲備、審批流程、合作夥伴選擇、加強專案監管、開展績效評價、規範退出程式等6個方面。
《指導意見》明確了政策支持。一是加強政府農業投資引導。轉變政府農業投入方式,積極探索通過投資補助、資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援農業PPP專案,強化政府投資的撬動和引導作用。對同類農業專案,在同等條件下中央投資按照有關管理辦法和程式要求,積極支援引入社會資本的PPP專案。使用各類政府投資的農業基礎設施PPP項目,應納入三年滾動政府投資計畫。
二是加快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著力推進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對已建成的重大農業基礎設施開展確權試點,政府投資形成的資產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社會資本投資的資產歸投資者所有。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農村土地、集體資產及農業設施等產權規範流轉交易。開展經營性集體資產折股量化到戶試點,探索農村基礎設施集體所有和發展股份合作經營的有效實現形式。
三是創新金融服務與支援方式。著力提高農業PPP項目投融資效率,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債權、股權、資產支援計畫等多種方式,支援農業PPP專案。鼓勵金融機構加大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開展投貸聯動、投貸保貼一體化等投融資模式試點;探索以專案預期收益或整體資產用作貸款抵(質)押擔保。
四是建立合理投資回報機制。積極探索優化准公益性與公益性農業專案的多種付費模式。採取資本金注入、直接投資、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多種方式,實現社會資本的合理投資回報。完善農業基礎設施使用價格制定與調整機制,合理確定價格收費標準。
五是完善風險防控和分擔機制。建立分工明確的風險防控機制,政府負責防範和化解政策風險,專案公司或社會資本方承擔工程建設成本、品質、進度等風險,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風險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共同承擔。逐步建立完善全生命週期風險防控與識別體系,鼓勵保險機構根據專案建設、運營的需求開發相應保險產品。加快完善農業生產經營保險,探索開展特色優勢農產品價格指數保險,以及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等業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設施農業、農機具等保險保費予以補貼。
六是保障專案用地需要。加強耕地資源的保護與利用,各地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專案建設需要。鼓勵社會資本通過整理複墾增加耕地面積,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合理安排專案建設用地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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