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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優化收費體系 滬深交易所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

中國證券網
2021-07-0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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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陸海晴)今日,上交所發佈《關於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和交易單元使用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深交所也發佈《關於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根據《關於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和交易單元使用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自7月19日起,上交所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由按成交金額的0.0045%雙邊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004%雙邊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按調整後的標準費率同步下浮,下浮幅度維持不變,即按競價交易經手費標準的50%向買賣雙方收取。交易單元使用費收費標準由原每個交易單元每年5萬元,下調至每個交易單元每年4.5萬元。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和交易單元使用費收取標準,是交易所繼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減稅降費政策、不斷完善收費體系、讓市場主體有更多獲得感的具體體現。2015年以來,上交所在減稅降費實踐中,逐步形成了普惠式減免與定向式支持相結合的減免降費模式。自2015年起,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標準逐步下調,至今降幅達到30%;同時,對貨幣ETF、債券ETF、期權等產品的經手費,對交易單位的使用費和流量費進行了大幅度的減免,大幅降低了市場成本。

  回顧近年來交易所對證券市場收費政策的持續優化不難發現,歷次調整均深刻反映了上交所支持金融領域深化改革、服務實體經濟、建設國際一流交易所的宗旨和決心。立足給實體經濟降費減負、讓企業上市費用更合理化,2012年以來上交所對上市費收費標準就進行過四次較大的調整。其中,上交所分別在2015年和2018年發佈通知,定向免去總股本4億股(含)以下上市公司的上市費,持續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2019年7月科創板順利開板,上市費收費標準及減免政策與主機板一致。

  2019年年底,上交所再次調減主機板上市公司上市費收費標準,並繼續暫免收取總股本4億股(含)以下上市公司上市費;科創板上市公司上市費收費標準按主機板調整後收費標準的50%確定,並暫免收取。此次降費調整向上市公司讓利近2億元。其中,民營企業占比近六成,大幅讓利於市場。

  2020年新冠疫情發生以來,上交所全力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説明湖北地區經濟復蘇恢復生產,對註冊地在湖北省的上市公司暫免收取上市費三年。2020年減免讓利湖北省上市公司793萬元。除對湖北省上市公司普惠式減免外,上交所還對雖然註冊地不在湖北,但由於歷史沿革、經營重組等原因,實際經營所在地在湖北的上市公司提供專項服務和定向減免。這項政策延續至今。

  今年6月,在已連續大幅下調或減免上市、債券、基金等業務費用的基礎上,上交所結合市場實際,已於今年6月初進一步暫免收取全部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費,下調總股本8億股(含)以下上市公司上市費用。

  下一步,上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指導下,落實好各項減稅降費政策,持續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實效性,不斷優化服務品質和效率,努力讓減稅降費的“真金白銀”切實惠企利民,積極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從深交所發佈《關於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來看,自7月19日起,深交所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由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邊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004%雙邊收取。基金大宗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按調整後標準費率的50%雙邊收取。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是在2015年下調基金交易經手費基礎上再次下調,是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減稅降費方針政策,進一步降低市場參與成本,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措施。下一步,深交所也將繼續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不斷優化服務品質和效率,助力基金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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