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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籌畫重大事項停複牌指引發佈

中国财富网
2018-12-29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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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停牌事由 壓縮停牌期限 強化資訊披露 完善停複牌監管    

滬深交易所28日分別發佈《上市公司籌畫重大事項停複牌業務指引》。《指引》從減少停牌事由、壓縮停牌期限、強化資訊披露、完善停複牌監管等方面,對上市公司停複牌予以規範。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指引》對重大資產重組停複牌事項主要做出了5項修訂:一是縮短重組停牌期限,停牌時間不超過10個交易日;二是減少重組停牌情形,僅允許發行股份或發行定向可轉債購買資產的重組停牌;三是要求停牌期限屆滿即披露預案;四是明確停牌申請的時間窗口及披露要求;五是原則上取消重組資訊披露審核及問詢回復期間的停牌。

同時,上交所對新老規則適用的銜接作出安排:一是《指引》施行前,上市公司已披露籌畫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公告的,在預案披露前繼續按分階段原則披露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不適用新規。二是上交所於2016年5月27日發佈的《上市公司籌畫重大事項停複牌業務指引》同時廢止。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以下方面對停複牌制度作出安排:

一是減少停牌事由。取消了籌畫不涉及發行股份的重組、非公開發行股票、對外投資、簽訂重大合同等事由的停牌。

二是縮短停牌期限。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停牌期限縮短至10個交易日,其他類型重組不予停牌;籌畫控制權變更、要約收購的停牌期限縮短至5個交易日;破產重整原則上不停牌,確有需要停牌的,停牌時間不得超過5個交易日;交易所對重組方案進行審核問詢及公司回復期間原則上不停牌。

三是強化資訊披露要求。提高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等事項停牌的資訊披露標準,明確不停牌籌畫重大事項的分階段披露要求,規範不停牌籌畫涉及發行股份重組的保密責任等。

四是完善監管配套機制。明確停複牌辦理原則及強制複牌的規定,強化相關各方的勤勉盡責義務,建立停牌資訊公示制度等。

近年來,滬深交易所持續規範上市公司股票停複牌行為。上交所相關負責人指出,隨著政策的優化和監管的強化,滬市上市公司停牌頻次逐年降低、停牌時長整體壓縮,大盤藍籌股停牌得到有效約束,停複牌問題已階段性化解。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上市公司停牌數量大幅減少、停牌時間明顯壓縮。截至目前,深市僅13家上市公司股票處於停牌狀態,“隨意停”“任意停”“長期停”等問題得到有效緩解,“短期停牌”“間斷性停牌”理念逐漸確立,規範停複牌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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