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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充分認清創新企業投資風險

中国财富网
2018-06-1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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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就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從嚴審核原則答記者問時特別提醒境內投資者,要充分認清創新企業的投資風險,謹慎參與試點企業的投資,不要跟風炒作、盲目追高,有效控制投資風險。

高莉說,無論是一般IPO企業,還是申報試點的企業,證監會一律堅持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要求,依據《證券法》《公司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規定,嚴格審核,嚴把入門關,防止“病從口入”。

高莉說,需要強調的是,雖然基於試點工作性質,對試點企業單獨排隊且審核速度較快,但證監會初審部門和發審委相關審核工作均依法依規開展,堅持條件標準不降低,程式環節不減少,對試點企業從財務和非財務角度,全方位、多維度依法進行審核,在審核嚴格程度方面,較一般IPO企業要求更高。不僅要求試點企業嚴格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規定的發行上市條件,而且必須從保護投資者利益出發,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的披露資訊,尤其是要結合創新企業投入大、風險高、易被顛覆等特點,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風險。

高莉表示,在審核過程中,嚴格督促保薦機構、律師和會計師歸位元盡責,按照試點規則和資訊披露要求,做好試點企業盡職調查和品質把關工作。證監會將不斷加強對發行人和仲介機構監管,對相關工作中出現欺詐發行、違規資訊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從嚴處理。

高莉認為,試點企業能否被市場接受、被投資者認可,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司上市後長期持續的業績表現,取決於公司能否為廣大投資者帶來長期穩定回報,尤其取決於發行定價合理性。合理估值定價是投資者獲得合理回報的基礎,更是市場穩定運行基礎。發行價格如果定在不合理高位,將可能導致上市後破發等一系列問題,影響試點企業形象,損害投資者和市場各方利益。

高莉強調,創新企業存在投入大、風險高、易被顛覆等特點,加之A股歷來有炒作新股、炒作題材的情形,創新企業上市初期可能出現被炒高之後出現較大幅度回落的風險。近期,境內外市場均有類似案例,不少投資者蒙受損失。

因此,證監會特別提醒境內投資者要充分認清創新企業的投資風險,謹慎參與試點企業的投資,不要跟風炒作、盲目追高,有效控制投資風險。

高莉表示,需要特別強調的是,證監會已對試點企業發行定價提出明確要求:一是要求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根據企業各自情況,科學設計發行方案,對機構投資者參與詢價建立合理有效激勵和風險約束機制,促進專業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認真研究、審慎報價;二是要求機構投資者切實發揮其在詢價過程中的作用,發揮其專業優勢,保持應有的獨立、客觀、審慎,實現試點企業合理估值和定價,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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