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4月14日例行發佈會上表示,持股行權試點將擴展至全國範圍。此前,該試點只在上海、廣東(不含深圳)、湖南三個地區開展。
持股行權工作是證監會立足我國資本市場實際情況,運用市場化方式,加強中小投資者保護和服務的創新舉措。據介紹,持股行權試點自2016年2月開展以來,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投資者服務中心”)作為實施主體,累計向試點區域170餘家上市公司發送股東建議函,提出建議380餘條,現場參與26家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投資者說明會,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督促了公司規範治理和相關監管制度的落地,也為中小投資者提供了依法行使股東權利的樣本和示範。根據持股行權試點工作評估情況和投資者調查,試點工作效果顯著,市場各方反應積極,也得到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充分肯定。
張曉軍表示,近日,證監會批准了投資者服務中心報送的《擴大持股行權試點方案》,將持股行權試點區域從上海、廣東(不含深圳)、湖南三個地區擴展至全國,旨在更充分發揮持股行權的積極作用,擴大持股行權工作覆蓋面,全面落實法律賦予股東的各項權利,帶動更多中小股東行使權利、維護權利,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準。
“投資者服務中心將對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有明確要求,但上市公司未落實或落實不到位,從而涉嫌侵害中小股東知情權、參與權、收益權和救濟權等權益的事項,積極行使建議權、質詢權、訴訟權等無持股比例和時間限制的權利,探索通過徵集投票權的方式,行使提案權、股東派生訴訟權等有持股比例和時間限制的權利。”張曉軍介紹說。
他還表示,投資者服務中心擴大持股行權試點,將堅持普通股東定位,確保所有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規範,符合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不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和營利為目的,不行使監管或自律職責,不代表證券監管機構的立場。同時,為有效防範工作風險,投資者服務中心將嚴格按照《擴大持股行權試點方案》要求,不斷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內部、外部工作制度,明確各項工作程式和標準;強化資訊保密、內幕資訊管理等配套措施,嚴控知情範圍,審慎選擇行權事項,推動持股行權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持股行權工作是證監會立足我國資本市場實際情況,運用市場化方式,加強中小投資者保護和服務的創新舉措。據介紹,持股行權試點自2016年2月開展以來,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投資者服務中心”)作為實施主體,累計向試點區域170餘家上市公司發送股東建議函,提出建議380餘條,現場參與26家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投資者說明會,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督促了公司規範治理和相關監管制度的落地,也為中小投資者提供了依法行使股東權利的樣本和示範。根據持股行權試點工作評估情況和投資者調查,試點工作效果顯著,市場各方反應積極,也得到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充分肯定。
張曉軍表示,近日,證監會批准了投資者服務中心報送的《擴大持股行權試點方案》,將持股行權試點區域從上海、廣東(不含深圳)、湖南三個地區擴展至全國,旨在更充分發揮持股行權的積極作用,擴大持股行權工作覆蓋面,全面落實法律賦予股東的各項權利,帶動更多中小股東行使權利、維護權利,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準。
“投資者服務中心將對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有明確要求,但上市公司未落實或落實不到位,從而涉嫌侵害中小股東知情權、參與權、收益權和救濟權等權益的事項,積極行使建議權、質詢權、訴訟權等無持股比例和時間限制的權利,探索通過徵集投票權的方式,行使提案權、股東派生訴訟權等有持股比例和時間限制的權利。”張曉軍介紹說。
他還表示,投資者服務中心擴大持股行權試點,將堅持普通股東定位,確保所有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規範,符合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不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和營利為目的,不行使監管或自律職責,不代表證券監管機構的立場。同時,為有效防範工作風險,投資者服務中心將嚴格按照《擴大持股行權試點方案》要求,不斷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內部、外部工作制度,明確各項工作程式和標準;強化資訊保密、內幕資訊管理等配套措施,嚴控知情範圍,審慎選擇行權事項,推動持股行權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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