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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4家公司首發申請獲通過

中国证券网
2017-02-22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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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證監會網站22日消息,4家公司首發申請過會,分別是合肥泰禾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力盛賽車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美思德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經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具體公告如下:

主機板發審委2017年第27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機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017年第27次發審委會議於2017年2月22日召開,現將會議審核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核結果

(一)合肥泰禾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上海力盛賽車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一)合肥泰禾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報告期內自行設計裝配閥體的單位成本顯著低於外購閥體的單位成本的原因及合理性,自行設計裝配閥體的成本確認是否準確、完整,在閥體自製成本顯著低於外購成本的情況下仍保持一定比例外購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情況與國內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是否一致。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報告期內發行人在境內、外銷售中存在通過員工個人帳戶代收收入和由協力廠商付款的情形。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代收收入和協力廠商付款的原因,行業內或境外銷售區域是否普遍存在類似情況,付款的協力廠商與銷售客戶的關係、發行人是否取得協力廠商簽訂的代付款協定或付款確認函;(2)代收收入及協力廠商付款的規範情況,發行人的現金管理制度及通過協力廠商付款的相關內控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執行的情況;(3)貨款銷售的真實性,代收收入及協力廠商付款對銷售收入確認的影響,相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報告期各期發行人因被宣告無效提起訴訟的專利和過有效期的專利的種類、主要使用範圍和涉及的產品、是否屬於發行人的核心專利,對公司銷售收入、淨利潤金額及占比情況以及對發行人持續合法經營的影響;(2)發行人對專利等進行管理的內控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執行情況;(3)除上述兩起專利訴訟和過期情況外,是否還存在其他註銷、終止、被協力廠商提起異議或無效宣告等異常情況,是否存在其他智慧財產權爭議或糾紛;(4)發行人產品外銷合法合規性,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因違反海關、稅收等相關法規而受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的情況和風險,發行人在境外的經營銷售是否面臨訴訟等法律風險;(5)上述專利訴訟案件的最新進展情況和發行人擬採取的相應措施,是否會對發行人的業績和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二)上海力盛賽車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1)公司2015年業績下滑、2016年上半年虧損、2016年全年盈利上升的原因,2017年是否存在業績大幅下滑的風險;(2)公司淨資產收益率下降、公司賽事數量占比下降和應收賬款增長的原因,公司的信用政策是否發生變化,應收賬款的回款情況,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3)報告期各類業務訂單的取得方式、定價方式、合作期限及期末未執行的合同情況,公司盈利能力的未來趨勢,未來盈利能力的可持續性,公司的市場競爭能力是否發生不利變化,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的相關資訊和經營風險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發行人2016年來自第一大客戶上海上汽大眾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大眾)的銷售金額大幅減少、上海大眾斯柯達紅牛車隊停止運營的原因,發行人與上海大眾業務合作的定價機制及其公允性,業務合作是否可持續,對上海大眾是否存在重大依賴,相關資訊和風險是否已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汽車活動推廣業務2016年新增第一大客戶廣州睿基行銷策劃有限公司的基本情況,與該公司開展業務活動的背景,有關業務合同簽訂與執行情況,確認收入的依據及結算方式,目前應收賬款的回款情況。請保薦代表人對該項收入的真實性發表核查意見。

4、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發行人2016年6月末存貨中的生產成本餘額大幅上升的原因,生產成本是否均存在對應的推廣項目,主要推廣項目的生產成本明細構成的合理性,生產成本中歸集的支出是否均與推廣專案相關,是否存在應計入當期損益的支出,與生產成本歸集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發行監管部

2017年2月22日

主機板發審委2017年第28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機板發行審核委員會2017年第28次發審委會議於2017年2月22日召開,現將會議審核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核結果

(一)江蘇美思德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新經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二、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一)江蘇美思德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結合《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及《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的規定,以及公司的產品與廣東德美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美化工)的助劑產品及煉化產品在原材料、生產、銷售、客戶等方面的相同點及不同點,就發行人與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黃冠雄所控制上市公司德美化工之間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做進一步說明;發行人與德美化工是否因為存在同業競爭而喪失相似業務的商業機會。請保薦代表人對上述問題的核查情況進行說明。

2、請發行人代表結合產品品種、產能、產量、售價、單位成本、銷售模式以及產品市場定位和行業競爭優勢等因素,進一步說明銷售淨利率高於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準的合理性及可持續性,相關風險披露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二)新經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1、請發行人代表結合發行人新近進入影視劇業務的原因和進展,減少圖書分銷業務投入情況以及行業稅收政策變化等,進一步說明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者服務的業務結構、行業經營環境是否已經或者將要發生重大變化,對於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是否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情況、依據和結論。

2、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電子商務管道客戶的交易對手、開發方式、交易流程、定價方法,有關合同訂單的簽訂依據、執行過程,有關物流配送、資金結算、資訊流轉以及收入確認依據等具體情況。請保薦代表人進一步說明對上述電子商務管道客戶銷售收入真實性的核查程式、依據和結論。

3、請發行人代表結合2013年捐贈及報廢部分庫存圖書等,進一步說明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會計政策的公允性和恰當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情況。

4、請發行人代表結合報告期各期末發行人貨幣資金餘額、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及資產負債率,以及本次募集資金使用計畫和投入進展情況等,進一步說明發行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並說明募集資金數額與發行人現有生產經營規模、財務狀況是否相適應。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情況。

發行監管部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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