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2日宣佈,為進一步改善融資融券業務結構,促進兩融業務長期平穩發展,將自12月12日起調整可充抵保證金證券折算率要求,靜態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公司業績虧損的股票不能折算為融資融券保證金。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滬深交易所近日對《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除調整可充抵保證金證券折算率要求外,兩融標的股票數量也將由873只擴大至950只。其中上交所標的股票由485只增加至525只,深交所標的股票由388只增加至425只。
據瞭解,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時要向客戶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除現金外,保證金可以上市股票、證券投資基金、債券、貨幣市場基金等證券充抵。可充抵保證金證券折算率指可用於充抵保證金的證券折算成保證金金額的比率。 折算率調整後,靜態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公司業績虧損的股票,將不能折算為融資融券保證金。
兩交易所表示,按照新老劃斷原則,對新規實施前(12月9日收市前)已開倉的合約,投資者不需要因此次規則調整導致的保證金不足進行平倉或追加保證金,並可按照相關規定及合同約定辦理展期。 為便於實際操作,兩交易所均要求證券公司於每週最後一個交易日收市後根據股票靜態市盈率,按規定對其可充抵保證金證券折算率進行調整,調整後的折算率於下一交易日起實施。
交易所方面表示,此次折算率調整可提高融資融券擔保物質量,進一步降低融資融券業務風險,有利於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價值投資,進一步促進融資融券業務和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標的股票指可進行融資融券交易的股票。根據兩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的規定,交易所按照從嚴到寬、從少到多、逐步擴大的原則確定標的股票的名單,並向市場公佈。
此前,證券交易所已四次擴大兩融標的股票範圍。此次新增的77只標的股票主要為市盈率較低、流通市值較大、交易較為活躍和市場表現較為穩定的股票。 滬深交易所同時宣佈,將建立標的證券定期評估調整機制,每季度末對標的證券進行一次雙向調整,及時剔除不符合條件的標的證券,並調入符合條件的優質證券,維持標的證券數量的穩定性,同時有效優化標的證券結構,降低投資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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