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證監會已就基金子公司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下稱管理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子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暫行規定》(下稱風控辦法)公開徵求意見,兩項規定提出的淨資本、風險資本佔用、股東門檻等多項要求,正對基金子公司帶來極大的監管壓力。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從多家基金子公司人士處獲悉,有關基金子公司新政的《風控辦法》和《管理規定》有望於今年十一前後正式落地,屆時基金子公司將正式進入清理整頓和行業收縮期。
據記者瞭解,由於業內對新政在十一前後正式落地的預期較為明確,不少機構在新政落地前爭取搶發通道類業務,希望在新政落地前的紅利視窗期來實現更大的管理規模和收入。
十月初或下發檔
證監會雖已下發基金子公司的兩項規定,但由於正式版檔尚未下發,新政並未進入執行期。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從多位元接近監管層的基金子公司人士處獲悉,上述兩項規定正式出臺時間大概率指向今年9月底-10月初期間,檔落地後,對基金子公司的淨資本、股東資格約束也將生效。
“最終落地時間大概會在十一(長假)前後落定,”深圳一位接近監管層的基金子公司高管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最終版本估計和徵求意見版不會相差太多,業內對整體新監管框架的預期也已明確了。”
值得一提的是,公開徵求意見版中的雙項規定中,基金子公司的淨資本、風險資本佔用比例較此前的內部討論版出現了進一步提高,給基金子公司的業務空間形成了更大壓力。
據業內人士透露,此前討論版曝光時,基金子公司就曾對相關指標過於嚴苛的限制提出了較大異議,多數子公司也提出了將私募業務全部置於子公司等提議,但在最終公佈的徵求意見稿中,上述反對聲音與意見未被採納。
“當時業內有比較大的爭議和意見,但最終徵求意見版卻比前一個版本更加嚴格。”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負責人舉例稱,“比如ABS,掛牌與未掛牌的分別提高了3-4倍,這讓許多基金子公司在同類業務上面臨著更大的不公平。”
一家AMC系券商資管部投資經理認為,當前監管層對基金子公司的嚴格約束,與此前該類牌照獲得的紅利過度有關。“當時基子沒有淨資本約束的時候,所有的牌照都是上淨資本的,那時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該投資經理表示,“現在基子說不公平了,其實因為之前也不公平。”
據記者獲悉,目前不少基金子公司正在尋找在新淨資本監管框架下更為可行的業務模式,但目前鮮有突破。
“目前很多公司都在找轉型的機會,之前ABS就是一個方向,但按現在的口徑看,也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前述基金子公司負責人坦言,“目前也沒有幾家子公司能找到比較適合的模式,因為在淨資本下,基(金)子(公司)的優勢已蕩然無存了。”
搶發一年內通道業務
雖然新政落地就在眼前,但這並未影響到一些基金子公司近期開展業務的衝動。
“
我們正在著急地收項目,只要不超過一年期,而且最好是一年期的一對一通道,我們這邊很快就能做。”8月22日,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投資經理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費率什麼的肯定比較低,這個業務估計做到9月底,也就是還有30多天。”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前夕“搶發”的規模仍要被計入淨資本體系考量。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瞭解到,即便是基金子公司新政實施之前承做通道業務,其業務規模也必然將在過渡期被執行清理。
原因在於,在《風控辦法》的安排中,監管層擬執行新老劃斷的時間是2016年1月1日,而此後新增的業務規模都需按照淨資本、風險資本進行雙重核算。
“《風控指標暫行規定》採取‘控存量,限增量’的思路。”證監會8月12日表示,“對2016年1月1日之前已存續的各項業務規模不予計算風險資本,存量資產管理計畫可以存續到期,但到期前不得開放申購或追加資金,合同到期後予以清盤,不得續期。”
“雖然今年之後的規模是要清理的,但在新政實施之前,等於說還是可以新增,那麼這種業務對很多公司來說是不做白不做的。”前述基金子公司負責人表示,“這可能代表了絕大多數基金子公司的心態。”
而在這種沖規模的心態下,部分基金子公司也進一步壓低了通道價格。
“這種情況下,任何一筆新增的一對一通道都是增量,所以在價格上許多子公司也為了沖規模而壓低了。”前述基金子公司負責人坦言,“一些大額項目上萬二萬三都是有可能的。”
有業內人士認為,導致基金子公司搶在新政前夕猛衝規模的主要原因,和即將到來的新政導致的監管趨嚴有關。
“目前基金子公司有些懼怕新政後的監管變嚴,因為按照淨資本和風險資本測算,實際能夠開展的業務天花板是比較有限的。”8月23日,燈卓投資董事姚劍鋒坦言,“討論稿是一個版本,後來徵求意見的版本進一步變嚴了,所以許多缺乏淨資本的子公司想的也是能賺一筆賺一筆,往後該清理的清理,但能賺的錢先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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