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證監會宣佈對25家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進行檢查後,多數檢查工作已經基本完成,而其中部分機構或因檢查中存在的問題而將遭到處罰。
監管層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合規性從嚴監管跡象正愈加明顯。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日前從接近監管層的券商、公募人士處獲悉,年前證監會宣佈對25家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下稱證監類機構)進行檢查後,多數檢查工作已基本完成,而其中部分機構或因檢查中存在的問題而將遭到處罰。
值得一提的是,監管層加強對證監類機構的合規檢查及監管措施,一方面來自于其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特別是機構間規範性的訴求,另一方面也和監管層的相關人士調整有關。
據前述接近監管層人士透露,去年證監會完成新的人事責任分工後,對金融機構的合規性監管將進一步強化,而相應的監管強度也有可能在未來進一步常態化。
在業內人士看來,此次監管層若對部分機構採取相應的行政監管措施等處罰,或將對行業內的不規範現象形成警示。
部分機構或將被罰
“就在年前,監管層對機構進行了現場檢查。”2月初,華北一家接近監管層的券商後臺部門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透露,“這次檢查一共涉及25家機構,可能會有部分公司被處罰,相關的處罰可能年後會下來。”
事實上,該券商負責人所透露的檢查,正是證監會去年12月4日宣佈的,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抽取部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所開展的專項檢查。
根據證監會的既定安排,此次檢查共涉及7家券商、1家券商資管子公司、3家基金公司、5家基金子公司、3家期貨公司、3家期貨風險管理子公司、2家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和1家基金銷售公司。
有業內人士透露,早在專項檢查的宣佈月內,部分監管人員就已對部分機構“入場”,檢查工作也頗為細緻。
“當時也想了如何應對,後來(基金業)協會來了人,待了一天,查得比較細,問這問那的,雖然當時公司有了準備,但應對還是蠻吃力。”一家被抽查的基金子公司人士透露,“比如說一些嵌套項目背後的投資方向究竟是什麼之類的,主要被查的都是一些設計相對複雜的專案。”
而據前述券商後臺部門負責人透露,監管層此次遴選專項檢查物件的依據之一是考察其業務規模的增長情況,在此次被抽查的25家機構中,多數機構的相關業務增長較為迅猛。
“這次被檢查的機構,大多數是業務排名靠前,或增長速度過快的,我們猜測監管的選擇邏輯是,如果業務規模增長過快,那麼有可能機構存在過分重視業務而忽視風控的可能。”前述後臺部門負責人表示,“雖然有些槍打出頭鳥的味道,但我們覺得這樣選擇也是有道理的,因為一個機構的業務異常增長,即便合規,也有理由對原因進行瞭解。”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獲悉,一家資產託管規模較為靠前的銀行系基金子公司,就由於其規模的快速增長而成為此次抽查的對象,而檢查過後,該子公司的相關問題已被監管層所掌握。
據前述後臺部門負責人透露,目前針對前述25家機構的檢查工作已基本完成,而部分機構亦有問題在檢查中暴露,監管層有可能在不久後對相關機構作出行政監管措施甚至處罰決定。
”這次被檢查的不少機構可能都被查出了些問題,而監管層可能也會作出一些處罰措施。”前述券商後臺負責人稱,“這些處罰對機構的監管評級也好,業務規模也好,總會有些影響。”
事實上,在證監會此前的表態中,已對發現問題的查處事宜予以了明確。“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將依法從嚴查處,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機構監管或將從嚴
值得一提的是,對部分機構的抽查和查處,或許只是當前機構合規性監管趨嚴的一個“橫切面”。
“2016年機構監管可能會更加嚴格,無論是對於業務的合規性還是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前述券商後臺負責人表示,“監管層有可能會採取更加高頻次、更加細緻化的方法進行業務檢查。”
事實上,機構合規問題查處從嚴的跡象已在此前民生證券前營業部負責人涉嫌詐騙案一事的處理中就能管窺。
彼時,民生證券山西太原營業部負責人因涉嫌合同詐騙而被有關部門帶走,而民生證券更是被監管層作出了長達6個月不能開戶的監管處罰,而在業內人士看來,該處罰程度在業內已較為嚴厲,而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管理層對機構合規等問題的容忍度正在下降。
同時,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還在一份通報要求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分支機搆、分支機搆負責和從業人員的管理。
“6個月的禁止開戶還是非常嚴厲的,”華西證券一位合規部門人士表示,“從這個處罰程度能夠看出監管層正在對機構違規採取更加嚴格的監管措施。”
而在業內人士看來,監管層之所以施行更加嚴厲監管政策,與去年疏於監管下場外配資業務誘發A股波動加劇所帶來的監管警覺不無關聯。
“去年場外配資活動中,一些機構從中違規地提供了便利,誘發了A股不合理的杠杆結構和劇烈波動,甚至一度險些出現了流動性危機。”一位接近監管層的券商經紀業務負責人指出,“強化對機構的監管,也是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健全和完善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此外,在業內人士看來,證監會機構監管負責人的變動也成為了機構監管嚴化的原因之一。
在證監會新的領導分工中,去年剛剛赴任的副主席李超成為了分管機構業務的負責領導,同時李超與另一位副主席姜洋在工作中互為AB角,而李超掌舵機構部與私募部,亦被業內視為監管層嚴化監管的有效“助力”。
“機構監管嚴格化,某種程度上可能也得益於新的分管會領導的上任,李超在這方面比較重視,也很有魄力。”一位接近監管層的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很多時候,要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一個新的領導通常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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