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投資者服務中心)與81家證券公司北京地區的327家營業部共同簽署了關於促進北京地區證券糾紛解決的工作備忘錄,在北京地區試點推出證券糾紛解決小額速調機制。
所謂小額速調機制,即針對簡易小額糾紛,調解機構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慣例等做出調解結果,如果投資者接受該調解結果,爭議雙方均須自覺履行調解協議,如果投資者不同意調解結果,則調解結果對爭議雙方均無約束力,投資者可尋求其他救濟途徑。本次在北京地區試點推出的小額速調機制中明確,由與投資者服務中心簽署備忘錄的證券經營機構做出明確承諾,在金額5000元以下的糾紛調解中自願接受投資者服務中心的調解結果並自覺履行。
投資者服務中心董事長芮躍華表示,小額速調機制是投資者服務中心借鑒德國、澳大利亞、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經驗,在市場機構自律、自願基礎上,探索開展的有利於中小投資者保護的創新機制和舉措,對於提高投資者維權服務品質和效率,建立健全多元化證券期貨糾紛解決機制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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