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7月8日出臺了相關規定,允許近期減持過股票的產業資本可以通過證券公司定向資管等方式立即在二級市場增持本公司股票;近期股價出現大幅下跌的(連續十個交易日累計跌幅超過30%的),董監高增持本公司股票可以不受視窗期限制;上市公司大股東持股達到或超過30%的,可以不等待12個月立即增持2%股份。
上述規則出臺後,許多上市公司連夜發佈增持計畫,以種種方式對投資者傳達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那麼,規定出臺兩個多月來,執行情況如何呢?《證券日報》記者根據Wind資料統計得知,截至昨日,1223家公司發佈了關於大股東、董監高、產業資本等增持公司股份的相關公告,公司各類股東共出手6300餘次,增持參考市值總金額超過1200億元,其中145家公司獲得了大股東、董監高、產業資本億元以上級別的增持。
從公告內容看,上市公司增持方式多種多樣,有直接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的,也有以定向資管計畫方式增持的,還有公司向全體員工發起增持倡議書,並承諾如果因增持出現虧損,在符合增持規定的情況下,實際控制人對虧損“兜底”的。
例如,利君股份發佈公告稱,收到公司股東、副董事長、總經理魏勇《關於以定向資產管理計畫的方式增持成都利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魏勇依據其作出的相關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諾,通過定向資產管理計畫增持了公司股份。而包括皇氏集團在內的多家公司,則以公告的形式發佈了《關於向員工發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議書》。皇氏集團的倡議書表示,鑒於近期市場非理性下跌及公司良好的基本面,以及對公司未來持續發展的信心,公司股票投資價值已經凸顯,為維護市場穩定,倡議公司員工積極買入公司股票。
雖然以定向資管計畫增持和倡議全體員工增持的在兩市公告中比較“搶眼”,但大股東、董監高直接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仍是主流。7月中旬以來,多家公司發佈了關於大股東、董監高增持公司的計畫,已有不少公司宣佈增持計畫實施完畢。
從增持的交易平均價與變動期間股票的平均價對比來看,不少公司的增持交易平均價與變動期間股票的平均價相差無幾,但對比增持時間及隨後的上市公司價格走勢可知,有不少增持的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目前已被“套牢”。
從單次增持涉及的金額來看,公司類型的股東牢牢佔據著排行榜的前列,但也不乏“牛散”大筆增持公司的行為。這也引發了近兩個月,兩市公司頻繁被“舉牌”現象的出現。
例如,康達爾9月7日發佈公告稱,股東林志、京基集團及王東河於2015年8月31日共同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就共同行使康達爾股東權利事宜達成一致行動安排,導致資訊披露義務人在康達爾中擁有權益的股份發生變動,依法需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今年6月份,林志曾發函給康達爾,要求提名董事候選人,雖然最終未能如願,但也拉開了股權爭奪戰的序幕,此次一致行動人的出現,被外界解讀為林志“逼宮”之勢再來。
上述規則出臺後,許多上市公司連夜發佈增持計畫,以種種方式對投資者傳達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那麼,規定出臺兩個多月來,執行情況如何呢?《證券日報》記者根據Wind資料統計得知,截至昨日,1223家公司發佈了關於大股東、董監高、產業資本等增持公司股份的相關公告,公司各類股東共出手6300餘次,增持參考市值總金額超過1200億元,其中145家公司獲得了大股東、董監高、產業資本億元以上級別的增持。
從公告內容看,上市公司增持方式多種多樣,有直接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的,也有以定向資管計畫方式增持的,還有公司向全體員工發起增持倡議書,並承諾如果因增持出現虧損,在符合增持規定的情況下,實際控制人對虧損“兜底”的。
例如,利君股份發佈公告稱,收到公司股東、副董事長、總經理魏勇《關於以定向資產管理計畫的方式增持成都利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魏勇依據其作出的相關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諾,通過定向資產管理計畫增持了公司股份。而包括皇氏集團在內的多家公司,則以公告的形式發佈了《關於向員工發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議書》。皇氏集團的倡議書表示,鑒於近期市場非理性下跌及公司良好的基本面,以及對公司未來持續發展的信心,公司股票投資價值已經凸顯,為維護市場穩定,倡議公司員工積極買入公司股票。
雖然以定向資管計畫增持和倡議全體員工增持的在兩市公告中比較“搶眼”,但大股東、董監高直接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仍是主流。7月中旬以來,多家公司發佈了關於大股東、董監高增持公司的計畫,已有不少公司宣佈增持計畫實施完畢。
從增持的交易平均價與變動期間股票的平均價對比來看,不少公司的增持交易平均價與變動期間股票的平均價相差無幾,但對比增持時間及隨後的上市公司價格走勢可知,有不少增持的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目前已被“套牢”。
從單次增持涉及的金額來看,公司類型的股東牢牢佔據著排行榜的前列,但也不乏“牛散”大筆增持公司的行為。這也引發了近兩個月,兩市公司頻繁被“舉牌”現象的出現。
例如,康達爾9月7日發佈公告稱,股東林志、京基集團及王東河於2015年8月31日共同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就共同行使康達爾股東權利事宜達成一致行動安排,導致資訊披露義務人在康達爾中擁有權益的股份發生變動,依法需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今年6月份,林志曾發函給康達爾,要求提名董事候選人,雖然最終未能如願,但也拉開了股權爭奪戰的序幕,此次一致行動人的出現,被外界解讀為林志“逼宮”之勢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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