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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液化石油氣期貨上市首日即引入做市商

中国证券网
2020-03-2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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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氣(LPG)期貨和期權上市在即,大連商品交易所24日公佈了LPG期貨和期權做市商名單,這也是大商所首次在期貨品種上市時同步引入做市商制度。

  大商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期貨品種上市首日即引入做市商在近月合約上報價,以及吸引產業企業成為做市商,是希望通過儘早引入做市商報價和更加豐富多元的做市主體,改善近月合約的價格連續性和合約間的價差合理性,促進期貨近月合約連續活躍,進一步提高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據悉,12家公司成為LPG期貨做市商,分別為五礦產業金融服務(深圳)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證潤和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申銀萬國智富投資有限公司、江蘇錦盈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國海良時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物產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物產金屬集團有限公司、浙江浙期實業有限公司、銀河德睿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瑞達新控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12家公司成為LPG期權做市商,分別為上海邦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湖瑞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五礦產業金融服務(深圳)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東證潤和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華泰長城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期實業有限公司、銀河德睿資本管理有限公司、魯證經貿有限公司、瑞達新控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此次做市商名單中不僅包括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子公司和證券公司,還包括投資機構和產業企業。為上市首日起就參與交易,新入選的做市商正在積極開展準備工作。

  做市商制度是期權市場的基礎性制度安排。自2017年豆粕期權上市起,大商所在期權品種上市時均會同步實行做市商制度。豆粕、玉米和鐵礦石期權市場的運行情況表明,做市商為期權合約提供了適度的流動性,擴大了投資者交易機會,對於期權市場的平穩運行發揮了重要作用。

  上述負責人表示,LPG期權做市商制度與其他品種基本保持一致,做市商將通過持續報價和回應詢價為期權市場提供流動性。下一步,大商所將嚴格按照《大連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做市商進行管理,確保做市商在維護期貨和期權市場平穩運行、提高市場運行品質方面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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