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 > 貨幣

對沖管道進一步豐富 外匯市場對外開放再提速

中国证券网
2020-01-14 13:45

已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簡稱“外匯局”)13日發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風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進一步便利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管理外匯風險。外匯局有關負責人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當前國內債券市場對外開放進程逐漸加快,境外機構在境內債券市場的參與程度不斷上升。本次優化政策堅持促改革和防風險並行,既要“放得開”也能“管得住”。

境外機構參與程度上升

國際清算銀行三年一次全球調查資料顯示,2019年境內外匯市場日均交易量1360億美元,市場占比由2016年1.1%升至2019年1.6%,成為全球第八大外匯市場。

當前境內債券市場對外開放進程逐漸加快,境外機構在境內債券市場的參與程度不斷上升。在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逐步增強的市場環境下,境外投資者持有人民幣債券存在管理外匯風險的需求。

目前外匯風險管理工具有五個,包括即期、遠期、外匯掉期、貨幣掉期、期權。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料顯示,2019年境內外匯市場人民幣對外匯各類工具累計交易29萬億美元,流動性完全可以滿足境外投資者需求。

優化外匯市場基礎設施

本次政策的優化重點是滿足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多方詢價需求,將由結算代理人單一提供外匯對沖擴大到多種外匯對沖管道。

本次通知按照境外非銀行類投資者和銀行類投資者分別增加外匯對沖管道。上述負責人介紹,一是境外非銀行類投資者可以選擇3家境內金融機構櫃檯交易(優化),或以主經紀業務模式間接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外匯對沖(新增)。二是境外銀行類投資者除上述兩種管道外,還可以成為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會員直接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現有)。

另外,本次政策優化創新引入主經紀業務。通知指出,境外投資者可以選擇申請成為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會員通過主經紀業務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

“這是境內外匯市場的創新性探索,既有助於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境內外匯市場管理債券投資項下的外匯風險,也豐富了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交易模式,優化外匯市場基礎設施。”該負責人稱。

另外,本次政策調整了實需管理方式。上述負責人表示,政策明確了境外機構投資者進行外匯對沖時應書面承諾遵守套期保值原則,交易對手不承擔審核義務。實需管理由交易對手審核轉變為境外投資者書面承諾,簡化了境外機構投資者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的展業流程,降低了境外投資者交易成本,同時確保實需原則實施的實踐性和靈活性。

完善防風險配套措施

在對外開放過程中,防風險舉措必不可少,仍會堅持實需原則。上述負責人表示,本次政策上繼續明確規定境外機構投資者對沖債券投資項下外匯風險敞口應遵守套期保值原則。境外機構投資者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是基於對沖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產生的外匯風險敞口,或者說債券投資項下的外匯風險敞口是外匯衍生品的交易基礎。

該負責人表示,實需原則是國內外匯衍生品市場的一個基本要求,這與市場參與者自身的審慎交易原則是內在一致的。這既維護了外匯市場秩序,也為市場參與者的交易靈活性提供了保障。在實需原則下,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根據自身對於單只債券或債券組合投資的外匯風險敞口狀況,靈活選擇外匯衍生品工具,以及運用反向平倉,全額或差額結算等交易機制。

在優化交易資訊採集方面,本次政策明確,櫃檯模式中,作為境外機構投資者交易對手的境內金融機構應每日向外匯交易中心報送當日外匯對沖交易資料,保證監管資訊的及時、完整;直接入市模式和主經紀模式的外匯對沖資料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直接採集。根據外匯對沖管道的不同特點,安排相應的資料統計方式,既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與境內金融機構,同時確保監管部門全面及時地掌握市場動態。

這位負責人強調,通知適用於銀行間債券市場直接入市管道(CIBM)的外匯風險管理,QFII/RQFII和債券通兩種管道的外匯風險管理已另有政策安排。
相關新聞
評論區

最新評論

最新新聞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