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快債券資金撥付,儘早發揮使用效益。
財政部14日發佈《關於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專項債券對應專案主管部門,加快專項債券發行前期準備工作,專案準備成熟一批發行一批。
財政部表示,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和使用進度,旨在更好地發揮專項債券對穩投資、擴內需、補短板的作用。
《意見》提出,省級財政部門應當合理把握專項債券發行節奏,科學安排今年後幾個月特別是8月、9月發行計畫,加快發行進度。今年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進度不受季度均衡要求限制,各地至9月底累計完成新增專項債券發行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80%,剩餘的發行額度應當主要放在10月份發行。
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張依群對上證報記者表示,加快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既有利於緩解地方財政財力緊張的情況,增強地方政府投融資能力,實現拉動經濟擴大消費的目的;同時也有利於緩解金融機構的資金頭寸緊張現象,維持金融機構資金鏈條平穩態勢,降低金融風險。
今年7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加快今年1.35萬億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和使用進度,在推動在建基礎設施項目上早見成效。
按照財政部副部長劉偉的介紹,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1.35萬億元,比2017年增加了5500億元,主要支持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戰略以及精准扶貧、生態環保、棚戶區改造等重點領域,優先用於在建專案平穩建設。
從財政部公開資料來看,今年上半年全國累計發行地方政府債券14109億元,其中專項債券3673億元。按照1.35萬億元的計畫規模,將有近1萬億元的專項債券須在今年年底前加快發行。
浙江深度求索工程諮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蔣中松對上證報記者表示,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加快發行,對“保在建防止爛尾,謀新建持續發展”將起到重要支撐作用。對於在建項目的效果預計下半年就會顯現,對於新建項目的效果或在明年上半年顯現。
《意見》對於提升專項債券發行市場化水準也作了要求。承銷機構應當綜合考慮同期限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利率水準及二級市場地方債券估值等因素決定投標價格,地方財政部門不得以財政存款等對承銷機構施加影響人為壓價。對於採用非市場化方式干預地方債券發行定價的,一經查實,財政部將予以通報。
在優化債券發行程式方面,省級財政部門應當不遲于發行前7個工作日,與發行場所協商地方債券(包括一般債券、專項債券,下同)發行時間,發行場所原則上應當按照“先商先得”的方式給予確認。
《意見》還明確,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安排使用專項債券收入,加快專項債券資金撥付,防範資金長期滯留國庫,儘早發揮專項債券使用效益。有條件的地方在地方債券發行前,可對預算已安排的債券資金專案通過調度庫款周轉,加快專案建設進度,待債券發行後及時回補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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