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行4月14日消息,央行發佈境外央行類機構進入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業務流程,該檔中指出,境外央行類機構進入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無額度限制。中國人民銀行對境外央行類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實行備案制管理,境外央行類機構可自主決定投資規模。
檔明確有三種投資途徑,通過央行代理、通過具有國際結算資格和結算代理資格的商業銀行代理和直接投資。境外央行類機構若選擇了央行代理途徑,仍可在商業銀行代理和直接投資兩種途徑中選擇一種進行投資。
交易品種包括:債券現券、債券回購、債券借貸、債券遠期以及利率互換、遠期利率協議等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許可的交易。
檔明確有三種投資途徑,通過央行代理、通過具有國際結算資格和結算代理資格的商業銀行代理和直接投資。境外央行類機構若選擇了央行代理途徑,仍可在商業銀行代理和直接投資兩種途徑中選擇一種進行投資。
交易品種包括:債券現券、債券回購、債券借貸、債券遠期以及利率互換、遠期利率協議等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許可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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