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記者4日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的。為推動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市場監管長效機制、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公佈《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規定》《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3個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構建統一規範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制度,聚焦食品、藥品和特種設備等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領域,強化信用約束和失信懲戒,著力解決群眾痛點、治理難點。
新修訂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規定》和新制定的《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共同推動解決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資訊公示期限較長、信用修復機制不健全等問題。
市場監管部門在構建信用監管制度框架之初,提出"公示即監管"的理念。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依法公示企業註冊登記備案、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資訊,有效展現企業信用狀況,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值得注意的是,為鼓勵違法失信當事人重塑信用,信用修復的對象包括受到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當事人。通過健全完善信用修復制度、規範信用修復程式等,構建放管結合、寬嚴相濟、進退有序的信用監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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