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之前一周的談判,各國代表仍需在一些問題上取得一致。中國代表團副團長、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李高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我們認為今年的談判,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巴黎協定》第6條實施細則落地。各方都在積極努力,有關方面展現建設性,儘快就相關問題達成一致,使得協定能全面有效實施,我們並不希望這次大會偏離這樣的重心。"
李高說,在氣候適應這一點訴求上,中國跟廣大發展中國家是完全一致的。應對氣候變化分為減緩和適應兩大方面,目前整個談判進程聚焦減緩的情況非常顯著,而包括國際資金分配在內的整個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對適應氣候變化明顯重視程度不夠。中國正在推動把適應氣候變化問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介紹,本次大會一個重要目標是完成與《巴黎協定》實施細則相關的談判。其中,關於《巴黎協定》第6條的談判較為重要,這將為推進國際氣候市場發展提供指引。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此前指出,《巴黎協定》第6條是上一次大會沒有解決的問題。他說,推動第6條實施,能夠幫助相關碳市場機制運作和發展,能夠促進私人領域參與行動,並在全球確保規則的一致性。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派特裡夏·埃斯皮諾薩表示,她對大會可能取得的進展感到樂觀,因為《巴黎協定》仍然是"一個前所未有的多邊成功故事","因為你們(各國代表)的工作,《巴黎協定》的基石已經有了,並且正在發揮作用"。
《巴黎協定》于2015年達成,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繼《京都議定書》後第二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為2020年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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