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從國家發改委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印發《關於規範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確定延慶智慧配電網等105個項目為第一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
通知提出,規範試點條件,搞好專案核准。增量配電網原則上指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電網和220(33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局域電網,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輸電網建設,增量配電網建設應當符合省級配電網規劃,符合國家電力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市場主體對電能配送的要求。請各地對照《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試點專案的審核,依照管理許可權做好專案核准工作,依法對專案建設和運行加強監管。
通知還提出,規範配電網運營,平等履行社會責任。試點項目涉及的增量配電網應與公用電網相連,除鼓勵發展以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以及促進能源梯級利用為目的的局域網、微電網外,發電企業及其資本不得參與投資建設電廠向用戶直接供電的專用線路,也不得參與投資建設電廠與其參與投資的增量配電網路相連的專用線路。禁止將公用電廠轉為自備電廠。試點區域內的電力使用者應當承擔國家規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政策性交叉補貼,由配電公司代收、省級電網企業代繳。對按規定應實行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的電力用戶,不得以試點名義變相對其提供優惠電價和電費補貼。
通知提出,規範試點條件,搞好專案核准。增量配電網原則上指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電網和220(33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局域電網,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輸電網建設,增量配電網建設應當符合省級配電網規劃,符合國家電力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市場主體對電能配送的要求。請各地對照《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試點專案的審核,依照管理許可權做好專案核准工作,依法對專案建設和運行加強監管。
通知還提出,規範配電網運營,平等履行社會責任。試點項目涉及的增量配電網應與公用電網相連,除鼓勵發展以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以及促進能源梯級利用為目的的局域網、微電網外,發電企業及其資本不得參與投資建設電廠向用戶直接供電的專用線路,也不得參與投資建設電廠與其參與投資的增量配電網路相連的專用線路。禁止將公用電廠轉為自備電廠。試點區域內的電力使用者應當承擔國家規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政策性交叉補貼,由配電公司代收、省級電網企業代繳。對按規定應實行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的電力用戶,不得以試點名義變相對其提供優惠電價和電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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