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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家企業被裁退出中歐光伏價格承諾資格

北京
2015-11-1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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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今年6月,歐盟委員會宣佈取消阿特斯等3家光伏製造企業價格承諾協定資格後,近日又有兩家中國光伏企業的價格承諾資格將被取消。

中歐光伏最低價格承諾協定於2013年8月達成。根據相關協定,中國確認參加價格承諾協定的企業輸歐晶體矽光伏產品價格將不低於0.56歐元/瓦。該協議執行時間為2年。如今距離協議達成已過去了2年,期間中歐光伏貿易摩擦仍時有發生。

上周,歐盟委員會發佈公告稱,兩家中國企業在對華晶體矽光伏元件及關鍵零部件違規,因此決定取消這兩家中國企業的價格承諾,並對其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它們分別是浙江正泰公司和杭州桑尼能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浙江金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另據商務部網站轉載專業法律媒體Mlex報導稱,歐盟調查官員還將裁定中電光伏違反價格承諾協定,其在中國生產的光伏產品出口歐盟將被徵收反傾銷稅。

據稱,中國光伏生產企業被取消價格承諾的原因包括:未報告銷售數量、開具誤導性發票及實施補償貿易導致銷售價格低於最低限價。 早在今年6月,歐委會已宣佈將對阿特斯太陽能、中盛光電、昱輝陽光3家中國光伏企業徵收高額關稅,同時要求這些公司退出最低價格承諾協議。

民生證券新能源行業分析師黃彤表示,"對於光伏製造行業的大企業來說,歐委會取消其價格承諾協議,給公司帶來的負面影響不會很大。"如今歐盟市場僅占全球總需求的十幾分之一,而且許多大型企業過去幾年裡在海外設立新的工廠,完成了多地的佈局,分散了貿易爭端帶來的風險。因此,歐委會的決定對相關企業有一定影響但較有限。

一位不願具名的光伏行業人士表示,雖然目前中國輸歐的光伏產品數量已大幅下降,但仍有一大批中小型企業將歐盟視為重要市場。相比大型企業,這些企業只能選擇產品出口,也很難規避貿易風險。歐委會對中國相關企業作出的決定畢竟是負面的,帶來的連鎖反應將進一步縮小中小光伏企業的生存空間。近2年,來自歐盟和美國的貿易制裁正在令中小光伏企業加速從市場消失,光伏製造業的集中度因此提高。

光伏行業專家趙玉文此前認為,歐委會屢次制裁違反價格承諾協議的企業,表明中歐之間的價格承諾協議並未放鬆,很可能在今年到期後繼續執行下去。曾長期從事光伏行業政策研究的廉銳同樣認為,中國與歐盟之間的光伏價格承諾協議的框架很可能再過渡一年,在2016年前中國自動獲得"市場經濟國家"地位前不會發生改變。 但也有人士認為,價格承諾協議或在到期後結束,而歐盟將對中國輸歐光伏產品發起新一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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