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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光伏電站新建規模將增加530萬千瓦

北京
2015-09-29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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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28日發佈《調增部分地區2015年光伏電站建設規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國增加光伏電站建設規模530萬千瓦。此次增加的光伏裝機針對性強,主要用於支持光伏電站建設條件優越、已下達建設計畫完成情況好以及積極創新發展方式的新能源示範城市、綠色能源示範縣等地區建設光伏電站。

與以往不同,這次調增的光伏電站都寫明用途。14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拿到份額,其中內蒙古70萬千瓦的增加規模中,20萬千瓦指定用於光伏治沙,20萬千瓦用於呼和浩特市通過競爭降低電價項目。

安徽增加30萬千瓦,重點支援省內金寨可再生能源示範縣建設。甘肅增加10萬千瓦用於三個地方光伏電站。青海獲得的40萬千瓦新增規模中,10萬千瓦用於建設國家光伏發電試驗測試基地。

新疆是增加光伏電站規模最大的贏家,新疆自治區和兵團共獲得100萬千瓦規模,相當於全國新增量的近五分之一。其中新疆自治區70萬千瓦、兵團30萬千瓦,皆用於南疆四地州的光伏電站建設。

能源局通報的情況顯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3578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3007萬千瓦,分散式光伏571萬千瓦。

1-6月全國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773萬千瓦,其中,新增光伏電站裝機容量669萬千瓦,新增分散式光伏裝機容量104萬千瓦。1-6月全國累計光伏發電量190億千瓦時。

分散式電站在2013、2014年完成情況都不佳,即使去年下半年拓寬了分散式電站的範圍,將荒山荒坡將電站項目納入,但截至上半年,分散式光伏裝機也僅有571萬千瓦,距離最初1000萬千瓦的目標尚遠。

能源局要求自今1個月內各地報來與調增規模對應的光伏電站項目名單,並及時與電網企業進行銜接,落實配套電網建設相關事項。為了避免棄光,光伏電站在地方需要獲得電網並網許可方能開工。

獲得的各項目原則上應在2015年內開工建設,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並網發電。能源局同時要求電網企業及時制定配套電網建設方案,協調推進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做好光伏發電專案的電網接入和並網運行服務等工作。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分析說,分散式光伏思路2015年有大的調整,從屋頂擴展到農業、漁業、光伏扶貧、治沙等領域,並結合新能源示範區、試點縣,示範村鎮的途徑,全面推進分散式發展。他還預計"十三五"期間光伏發電步子會更大,目標也可能會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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