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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六項舉措推動海上風電建設

北京
2015-09-2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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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風電是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領域。國家能源局21日對外發佈的通報顯示,我國海上風電建設總體進展較為緩慢。到今年7月底,納入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的專案已建成投產2個、裝機容量6.1萬千瓦,核准在建9個、裝機容量170.2萬千瓦,核准待建6個,裝機容量154萬千瓦,其餘專案正在開展前期工作。

我國海上風能資源豐富,加快海上風電專案建設,對於促進沿海地區治理大氣霧霾、調整能源結構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具有重要意義。國家能源局去年12月對外公佈《全國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2014-2016)》,總容量1053萬千瓦的44個海上風電專案列入開發建設方案。

針對海上風電進展較慢的情況,國家能源局提出了六方面措施:一是沿海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系統分析建設方案落實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和進度計畫。

二是鼓勵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向省(區、市)政府建議,並積極協調財政、價格等部門,在國家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海上風電上網電價基礎上研究出臺本地區的配套補貼政策,提高項目的收益水準和海上風電的市場競爭力。

三是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簡化審批流程和管理程式,建立部門間的統籌協調機制,幫助企業協調落實項目建設的用海場址等問題,促進具備條件的項目儘早開工建設。

四是電網企業要積極做好列入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方案專案的配套電網建設工作,落實電力消納市場。海上風電並網工程要優先納入電網企業年度建設計畫和資金安排,加快推進配套電網送出工程建設,確保海上風電場本體工程與配套電網同步建成投產。

五是各專案投資主體應加快內部管理流程和決策程式,著力推動專案進展,同時,各項目投資主體之間要加強資訊溝通和技術交流,共用技術進步成果和建設管理經驗。

六是各專案投資主體要按月向國家可再生能源資訊管理中心報送專案建設資訊。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做好本地區海上風電項目實施進展的協調、監督和檢查,監測專案建設進展情況,認真分析和評價實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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