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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鼓勵科技創新 更全面保護智慧財產權

新華社,上海
2020-01-20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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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月20日電(記者許曉青 仇逸 郭敬丹)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20日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條例自5月1日起施行。

上海正在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上海市市長應勇所作政府工作報告顯示,2019年,上海的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相當於全市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提高到53.5件。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提交本次人代會審議的相關說明稱,推動科創中心建設的相關立法,著力打破制約創新的各種壁壘和束縛,推動形成創新主體活躍、創新人才集聚、創新能力突出、創新生態優良的生動局面。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說,科創中心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硬環境、軟環境,上海已形成一系列制度和法規。本次通過的條例是中觀層面的綜合性法規,構建起科創中心建設的"四梁八柱"。

他說,這部條例屬於宣導性法規,對科創中心建設發揮促進引領作用。同時,對市、區及有關部門的職責也有相應規定,對各創新主體的權利、責任也有相應規定。

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九條強調開放合作,提出"加強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國際科技創新交流合作,營造有利於創新要素跨境流動的良好環境,積極融入全球科技創新網路"。

法規第七章為智慧財產權保護專章。其中第四十七條提出,市商務、智慧財產權相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海外維權援助工作機制,加強對企業海外維權的指導和幫助。第四十八條提出,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完善智慧財產權訴訟案件審理機制,依法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侵權損害賠償力度。

值得關注的是,第四十九條在提及智慧財產權糾紛解決機制時,除了"仲裁、調解"外,增加了"行業自治",同時"仲裁"被放在首位。

丁偉說,與條例相關的基礎調研始於2016年,地方立法經過充分醞釀,廣泛凝聚共識,體現了進一步鼓勵科技創新和保護科技創新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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