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政策依賴症”
“長期執行補貼政策也使得部分企業患上‘政策依賴症’,難以應對全球市場競爭。”財政部在給上汽集團董事長陳虹的答覆中如是說。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陳虹提出關於2019年後購置補貼允許地方配套、2021年後繼續對燃料電池汽車予以補貼的建議。近日,財政部官網公開了對陳虹上述建議的答覆。
財政部在答覆中表示,考慮到燃料電池成本大、產業基礎薄弱的實際情況,在多次政策調整中均保持補貼力度,目前在普遍要求取消地方購置補貼的情況下,允許地方繼續對氫燃料電池汽車予以補貼。然而,“我國燃料電池汽車產業未取得突破性進展、長期大力度支持下仍發展緩慢的情況未根本改變”,因此財政部認為“應當按照既定政策完成補貼退出”。
此外,財政部表示:“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清理、整合專項資金的會議精神,目前不宜另設專項資金。”這意味著短時間內中央財政不會向燃料電池汽車產業投入大量資金。
無巧不成書,以動力電池汽車為主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將迎來補貼“大禮包”。
上週五,工信部網站公示了2017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情況,涉及補貼金額共計220.27億元。宇通客車成為此次補貼“大禮包”的最大“贏家”,獲補金額達45.9億元,比亞迪則以34.6億元位列第二。
退補貼不退政策
從補貼產品,到補貼經營,新能源汽車的補貼路徑正在轉變。
財政部雖然在答覆中建議“按照既定政策完成補貼退出”,但也建議加強“免限行、免搖號、通行權便利”等非財稅政策引導,並鼓勵地方出臺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運營、新能源汽車使用政策等。
此外,財政部表示在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和車輛購置稅方面已經予以燃料電池企業稅收優惠;而中央財政通過科技計畫、專項資金及經費、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改善地方科研基礎條件等多種途徑支持燃料電池產業科研工作。這表明,針對新能源汽車的專項補貼雖退坡,而對產業的補貼卻在加碼。
與此同時,地方政府成為統籌發展燃料電池汽車項目的主體,不僅可將中央財政下達的19.2億元充電基礎設施獎勵資金統籌用於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也可結合實際申報符合要求的燃料電池汽車專案。
事實上,地方政府正主導燃料電池汽車開啟另一個版本的“十城千輛”推廣。
在2019年燃料電池國補政策尚未出臺時,已有7個地方推出10份補貼政策,上海、佛山、張家口、武漢、蘇州、嘉興等14個城市推出34份氫能規劃,並突出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的同步規劃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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