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山東菏澤12月18日宣佈取消住房限售之後,12月19日下午,廣州市宣佈,2017年3月30日前(含當日)土地出讓成交的房地產項目,其商服類物業不再限定銷售對象,這意味著公寓、商品、寫字樓產品均可出售個人。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菏澤和廣州對於原有樓市調控政策中部分內容適當作出調整和修正,是符合市場發展需要的,也符合“一城一策”的政策導向。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則認為,本輪房地產調控最大的特點是一城一策,而分類調控是本輪調控的主要基調。未來在房地產發展平穩健康的總體要求下,不僅僅是一城一策,也可能是一城多策。庫存過多的區域鬆綁政策,庫存少的區域加碼調控。
12月18日,山東菏澤住建局在其官網掛出《關於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根據該檔,菏澤決定取消對“主城區和住房成交量高、房價穩控壓力大的縣區實行新購住房限制轉讓措施,即所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產權證書至少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購房限制轉讓時間不少於3年”的規定。
一石激起千層浪。12月19日傍晚,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又發佈了《菏澤市取消限制存量住房轉讓期限規定的情況說明》。根據該份情況說明,自2017年11月山東菏澤限制新購和二手住房轉讓期限有關規定出臺後,有不少準備購買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別是棚改貨幣化補償的市民,因不能辦理過戶而無法購買合適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轉讓期限規定的願望十分迫切。近年來,受轉讓期限規定的影響,菏澤市二手房交易價格出現同比增長較快的勢頭。為防止商品住房價格出現大的波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過認真調查和評估,菏澤市住建局決定取消已出臺的限制新購和二手住房轉讓期限規定。
據瞭解,菏澤市是自2016年四季度本輪房地產調控開始後,第一個官方宣佈取消限售的城市。在菏澤市宣佈取消限售第二天,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佈《關於完善商服類房地產專案銷售管理的意見》及對該檔的解讀,明確表示,2017年3月30日前(含當日)土地出讓成交的(以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成交確認書或經公告確認土地出讓成交日為准)房地產項目,其商服類物業不再限定銷售對象。也就是說,2017年3月30日前出讓地塊,公寓、商品、寫字樓產品均可出售個人。
根據易居研究院《中國百城商業地產報告》,2017年3月(含3月)之前的12個月中,廣州商服類物業月均成交約為16萬平方米。而在政策出臺後,即2017年3月以後的12個月中,月均成交為4萬平方米,出現斷崖式下跌。顯然,廣州此次放鬆限售利好開發商對於此類物業的去庫存。
記者注意到,無論是菏澤取消住宅限售,還是廣州放鬆商服類物業限售,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放鬆,並且體現了“一城一策”的特點。而在政策放鬆界限上,也非常有針對性,比如,廣州對於2017年3月以後的物業,依然規定只允許企業認購,這也說明政策是鬆緊一致的,此類物業當時既然限定了企業認購,那麼開發商在此類物業投資方面本身開始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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