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發佈了《關於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後簡稱為《通知》),在限制新購住房轉讓限制與降低市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方面較此前房地產調控政策大幅鬆綁。
《通知》第六條為,取消新購住房限制轉讓措施,即取消《菏澤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菏政辦發〔2017〕42號)中“對主城區和住房成交量高、房價穩控壓力大的縣區實行新購住房限制轉讓措施,即所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產權證書至少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購房限制轉讓時間不少於3年”的規定。
《通知》的第七條為,降低市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其中具體指出,對實力強、信譽好的企業不再監管,其它企業在現有的市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標準的基礎上,降低一半執行,最低可放寬到監管額度的10%。同時,商品房預售資金進入監管帳戶後,不再要求專案監管資金達到既定監管額度後,才可提取,只要求留存夠監管資金比例,即可使用。在主體結構封頂控制節點之前,商品房預售人可以憑銀行出具的保函部分抵頂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抵扣監管額度最高為30%。對於具有回遷安置房建設的商品房專案,根據安置房投資額度及建設形象進度降低預售資金監管額度。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居嚴躍進認為,對於2019年房地產市場來說,政策面存在鬆綁的可能,但在“房住不炒”的基調下,政策鬆綁方面還是會比較保守的。這也體現了房地產市場穩定的導向。從具體城市的表現看,落實一城一策的導向非常關鍵,這有助於實現房地產市場的全面健康發展,有助於促進政策調控更加匹配房地產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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