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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臺樓市調控:對非本省戶籍居民限購商品住宅房

中国证券网
2017-04-14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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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月14日起,海南省將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

記者從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獲悉,4月14日,海南省住建廳、省國土資源廳、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聯合下發《關於限制購買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機性購房。

《通知》首要明確,從4月14日起,在全省範圍內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檔公寓、低層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

居民家庭在三亞市購買第2套商品住宅,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居民家庭在其他市縣(包括海口市)購買第2套商品住宅,沒有購房貸款記錄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同時,在全省範圍內暫停向購買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居民家庭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其次,禁止期房轉讓和限制現房轉讓。《通知》要求,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第三,合理安排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對商品住宅庫存去化期在全省平均水準以下且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市縣,經省國土資源廳批准,可適當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規模。對商品住宅庫存去化期在全省平均水準以上的市縣,繼續暫停商品住宅用地供應。

此外,《通知》還提出實行商品住宅價格備案管理以及加強交易資格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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