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24日消息,廈門市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為貫徹落實中央“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嚴格執行2016年10月5日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二、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後,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
三、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產權證後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四、各商業銀行嚴格貸款審查審批。通過不動產交易資訊共用,商業銀行嚴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價格為基數發放貸款,防止虛增房價套取銀行貸款。嚴格審查首付款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堅決杜絕“首付貸”。嚴格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防範通過虛假收入證明、虛假流水、虛假交易騙取貸款。
五、公證機構不受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產辦理委託許可權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內容的公證;涉及轉委託的,只能轉委託一次。
持未取得房產證即辦理委託,以及超過1次以上轉委託的公證委託書,申辦房產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記的,不動產登記中心不予受理。
六、業主、房地產經紀機構公開發佈的二手房出售資訊,須標明房源資訊編碼。二手房辦理網簽時,須具備房源資訊編碼。
七、加強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監管,加大聯合執法查處力度。重點查處捂盤惜售、炒作房價、違規“炒房”、製造或散佈虛假消息、發佈虛假房源及價格資訊、誘騙消費者交易、違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案開發企業、仲介機構,暫停其網簽備案資格,予以公開曝光,並將相關資訊納入信用資訊平臺;對涉案從業人員記入“黑名單”;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個人,由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
一、在嚴格執行2016年10月5日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二、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後,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
三、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產權證後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四、各商業銀行嚴格貸款審查審批。通過不動產交易資訊共用,商業銀行嚴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價格為基數發放貸款,防止虛增房價套取銀行貸款。嚴格審查首付款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堅決杜絕“首付貸”。嚴格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防範通過虛假收入證明、虛假流水、虛假交易騙取貸款。
五、公證機構不受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產辦理委託許可權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內容的公證;涉及轉委託的,只能轉委託一次。
持未取得房產證即辦理委託,以及超過1次以上轉委託的公證委託書,申辦房產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記的,不動產登記中心不予受理。
六、業主、房地產經紀機構公開發佈的二手房出售資訊,須標明房源資訊編碼。二手房辦理網簽時,須具備房源資訊編碼。
七、加強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監管,加大聯合執法查處力度。重點查處捂盤惜售、炒作房價、違規“炒房”、製造或散佈虛假消息、發佈虛假房源及價格資訊、誘騙消費者交易、違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案開發企業、仲介機構,暫停其網簽備案資格,予以公開曝光,並將相關資訊納入信用資訊平臺;對涉案從業人員記入“黑名單”;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個人,由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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