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天津、上海同時發佈收緊房貸政策。這意味著,繼新一輪限購收緊後,新一輪限貸拉開帷幕。
當日晚間,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上海銀監局聯合印發《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自29日起,首套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申請商業貸款的首付比例,上調至不低於35%。對於二套房購買普通自住房的,申請商業貸款的首付比例上調至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二套房認定方面改為在上海已擁有一套住房的、或在上海無住房但有住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意味著二套開啟“認房認貸”模式。
《通知》同時要求,各商業銀行應繼續強化對首付資金來源、收入證明真實性等審核,根據借款人家庭信用狀況、償債能力等審慎把握具體執行水準,對於有投資、投機性購房特徵的,應從嚴確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次政策加大購房首付壓力,對於高杠杆買房等行為有一個較為明顯的管制影響。
嚴躍進還分析說,目前上海房地產市場面臨的三個壓力,一是庫存規模相對不足,亟須通過政策調整來實現供求關係的平衡。另外,房價上漲態勢依然比較明顯,控制房價的難度還是較大。同時還存在看漲預期依然較強烈,需要通過政策進行市場預期的引導。
而在上海收緊的同時,天津也開啟房貸的控制。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在官方網站正式發佈《天津市進一步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指出將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
具體為,對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對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但對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市內六區和武清區範圍內購買首套住房的,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
同時,《信貸政策》指出,個人住房貸款階段性擔保放款前,購房合同備案手續應完畢並且借款人已提供首付款及契稅發票、應繳費用憑證。對於無法提供足額擔保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抵押或抵押預告登記完成前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對於存在“捂盤惜售”“哄抬房價”“首付貸”等被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為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開展階段性擔保合作。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上海、天津的收緊再次顯示政府層面抑制房價的決心與意志,在持續的調控下,預計四季度後房價漲幅較快的幾個城市,房價將從10月的微漲,轉至後續的微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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