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夜間,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發佈《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意見表示,武漢本市戶籍禁止購買第三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則需要連續在本市繳滿2年社保或個人所得說證明,並且對於補繳的不予承認。
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一、本次政策升級實施範圍依然針對主城區(範圍為江岸、江漢、礄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以及武漢東湖新技術來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含漢南區)、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等區域),遠城區不在限購範圍內。
二、強化住房限購限貸措施
主城區限購,採用商業貸款買房的,本市戶籍首套首付比例三成,二套144平米(含)及以下住房,首付比例五成起,144平米以上七成,三套禁買,外地戶籍需要有2年不間斷繳納的社保或納稅證明(補繳的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不予認定),可購買主城區商品房一套,首付三成起。
三、嚴防土地市場價格過快上漲
住房專案競買土地保證經比例為不低於土地出讓起始價格的60%,嚴格控制高地價、高溢價專案出現。
四、加強對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管理
對於不接受價格指導的開發商,暫緩核發預售許可證;對於已批商住房項目,在預售期間,銷售價格一律不得調整。
五、加大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
對所有在建在售商品住房專案展開拉網式排查,嚴肅處理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未明碼標價、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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