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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10月1日起征2015年房產稅 標準與去年持平

中国证券网
2015-09-2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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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重慶市開徵個人住房房產稅,物件是獨棟商品住宅或建面單價超過13192元的住房,以及在此間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該標準與2014年持平。

據央廣網9月29日消息,28日,重慶市地稅局發佈公告稱,2015年個人住房房產稅申報繳納將於下月啟動,10月期間,可到個人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稅機關或撥打12366稅務熱線主動申報。徵收區域為主城九區,對於經地稅機關通知申報後仍不申報納稅的市民,地稅機關將依法採取加收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提請阻止出境、媒體曝光、交易限制、銀行扣款等措施追繳稅款,並按規定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稅務部門解釋稅率稱,納稅人在《暫行辦法》施行前(2011年1月)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三無人員”第二套普通住房沒有免稅面積。

重慶市於2011年1月開始試行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根據2011年公佈的《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徵收管理實施細則》,個人住房房產稅納稅期限為每年的10月1-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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