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在疾控和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指導下,積極會同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做好轄區新冠肺炎疫情風險管理、發熱患者篩查和相關資訊登記、報告以及處置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培訓,指導基層制訂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有效提升基層對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的防控應對能力,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落實重點人群健康管理。
在基層衛生防疫經費補助方面,通知明確,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為74元,新增5元經費全部落實到鄉村和城市社區,統籌用於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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