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記者趙旭)北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4日晚發佈《關於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返京人員有關要求的通告》,要求從14日起,所有返京人員到京後,均應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
根據通告,拒絕接受居家觀察、集中觀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責任。回京前,須提前向在京所在單位及居住的社區(村)報告。
根據通告,拒絕接受居家觀察、集中觀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責任。回京前,須提前向在京所在單位及居住的社區(村)報告。
最新評論